四川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成都市分公司综合防护(安全用电智能装置)项目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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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四川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成都市分公司承揽某公司建设服务项目-安全用电智能装置设备采购,涉及的主要是安全用电智能装置设备采购,采购限价金额4.00万元(含税)。
范围:本必选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必选为其中的:
安全用电智能装置10KVA设备1台;
1.2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的安全用电智能装置10KVA设备1台;本项目涉及某公司变电站间隔区域使用运用。
1.3标包划分情况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含税最高参选限价为【40000.00】元人民币,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资格条件如下:★
★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非法人组织。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参选人应具备自2022年1月1日至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同类项目或类似安全用电项目的相关业绩,有效业绩数量不低于1个或有效业绩合同累计金额不低于3.2万元。
2.1.3本项目要求参选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参选人2023年、2024年财务状况良好,不得出现连续亏损情况。
2.1.4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1.5本次比选接受代理商参选。代理商参选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本项目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参选,且该制造商不得再自行参选或再委托其它参选人参选。
★2.1.6参选产品资格要求★
★(1)参选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参选产品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具备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2.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2.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2.2.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2.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存在比选人认为其他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2.5在最近三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2.6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2.2.7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2.2.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2.2.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2.2.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
2.2.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2.2.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2.2.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2.2.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2.15按照《不合格供应商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被中国通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认定为总部级D级供应商、总部级负面清单供应商或总部级其他不合格供应商的,不在禁止合作期限内的除外;
2.2.16按照《不合格供应商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被四川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认定为省级D级供应商、省级负面清单供应商或省级其他不合格供应商的,不在禁止合作期限内的除外;
2.2.17按照《不合格供应商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被XX公司[填写具体公司名称]认定为公司级D级供应商、公司级负面清单供应商或公司级其他不合格供应商的,不在禁止合作期限内的除外;
2.2.18存在《不合格供应商管理规则》中规定的D级供应商、负面清单供应商或其他不合格供应商中的任一情形;
2.2.19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2.20供应商为私营企业、外资企业或中介机构的,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含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等)为采购人单位近三年内(投
标/应答截止时间前 36 个月)离职的领导人员(离职前三年内岗级曾为管理六岗及以上)的;如后续合作中发现有此类情形的取消合作资格。
★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参选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参选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参选人控股和管理关系限制要求如下:★
★2.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6月25日9时00分至2025年6月27日17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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