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新城大道东侧18005200A24018号地块建设项目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服务-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新城大道东侧18005200A24018号地块建设项目_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新城大道东侧18005200A24018号地块建设项目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服务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 广州市 | 投标截止时间 | *** 登录后查看 | 资质要求 | 注册或登录 后查看 |
开标时间 | 设置开标提醒 | 项目进展 | [购买会员服务] [中标监测] |
投资项目代码 |
2409-440118-04-01-421235 |
||
投资项目名称 |
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新城大道东侧18005200A24018号地块建设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新城大道东侧18005200A24018号地块建设项目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服务 |
||
标段(包)名称 |
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新城大道东侧18005200A24018号地块建设项目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服务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新城大道东侧 |
||
资金来源 |
国有或集体投资 |
资金来源构成 |
国有或集体投资100.0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项目位于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新城大道东侧,总用地面积为167,497.57平方米(约251.25亩),其中可建设用地面积141,116.50平方米(约211.67亩),计容建筑面积约143,938平方米,容积率1.02。项目规划建设总户数770套,包括小高层住宅为81,644平方米(合计505户)、低密度住宅为56,884平方米(合计265户)、配套商业2,000平方米、社区服务中心3,000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290平方米、消防控制室120平方米,包括给排水、安装、消防、装修等配套工程。(具体以规划报建数据为准)。 |
||
招标内容 |
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新城大道东侧18005200A24018号地块建设项目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服务,保险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保温和防水工程;装修与安装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含外墙饰面、幕墙、门窗等质量缺陷)、建筑给水排水及供暖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建筑电气工程。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采取共保模式,共保体由1家主承保公司和不少于2家从保公司组成,本次招标为共保体中的主承保公司,共保体由中标人按《关于印发广州市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建质〔2020〕436号)组建,并符合《广州市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管理办法》(穗建质〔2025〕71 号)的承保要求:承保实行统一保险条款、统一保险费率、统一理赔服务、统一信息平台,共保体之间应以共保协议的形式明确各自在项目上的承保份额、权利义务,并向招标人提交一份共保协议复印件备案。 |
||
工期(交货期) |
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新城大道东侧18005200A24018号地块建设项目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服务,缺陷保险的保险期限自保单生效之日起。具体详见招标公告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1128.901523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3.2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立并有效存续、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或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开展财产保险业务、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保险公司。需提供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营业期限内;如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扫描件及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法人授权书(法人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3.3投标人必须为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或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和营业,需提供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或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符合本项目经营许可范围的财产保险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需要提供其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保险公司保险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总公司公章)(业务范围包括财产保险和责任保险)。3.4投标人必须为符合广州市要求的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主承保单位(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3.5投标登记前,投标人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3.6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七条内容进行评审)。3.7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8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1)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体详见附件招标公告。 |
||
投标人业绩要求:具体详见附件招标公告。 |
|||
其他要求:/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5年6月24日 0时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7月14日 11时0分 |
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相关关键词
相关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