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晓庄学院小型维修改造工程监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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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南京晓庄学院小型维修改造工程监理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
源为其他资金:30万元 , 招标人为 南京晓庄学院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其
他。
二 、 项 目 概 况 和 招 标 范 围
规模: 该项目为南京晓庄学院小型维修改造工程监理项目,主要监理内容包括南京晓
庄学院教学楼、学生宿舍、图书馆、体育馆、食堂、行政办公楼等建筑物及附属设施的维修
改造(含防水工程),年度工程总投资额约800万元,具体以实际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南京晓庄学院小型维修改造工程监理
三 、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南京晓庄学院小型维修改造工程监理: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
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依法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应提供相应文件
证明其依法免予登记。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参加磋商,须取得具有
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1年内
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其他会计报表等,成立不满一个月不需提
供);
1.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分别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6
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
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供应商成立不满三个月的,可不提供缴纳税收和社
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及证明材料;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注:(1)第1.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
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
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
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5.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响应。(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
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6.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6.1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
等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3为工程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本项目 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 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
获取时间: 2025-06-23 17:00到2025-06-30 17:00
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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