昝岗西南部社区服务中心项目前期咨询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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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采购项目名称:昝岗西南部社区服务中心项目前期咨询服务
1.2 采购人:中国雄安集团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登录后查看)
1.4 采购项目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企业自筹,资金情况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昝岗西南部社区服务中心项目用地面积约25863㎡,地上计容建筑面积41380.8㎡,总建筑面积约65480㎡,功能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派出所、社区服务中心(司法所)、养老照料中心、社区文化中心(社区创意中心)、社区菜场、邮政支局以及预留设施;社区配送中心、10kv开关站、热力站、公共厕所等,面积指标以最终审定的方案成果为准。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昝岗西南部社区服务中心项目的规划研究和概念方案。对项目内容进行分析论证,按照采购人需求对项目有关问题进行说明以及专题研究、数据收集等。提供至少1种前期咨询服务成果,并通过雄安集团及政府审核。前期咨询服务成果文件包含不限于以下内容:基本情况(项目背景、区位分析、用地现状),规划要求,规划研究(强排方案、总平面图、功能分析、各层平面图、流线分析、消防分析、技术指标等),概念方案(设计理念、鸟瞰效果图、人视效果图、单体效果图、夜景效果图、五个立面、整体环境、天际线、多媒体等)及估算,具体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2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3 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2.4 服务期限:前期咨询服务工作周期为56个日历天(暂定)。前期咨询服务工作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成果文件通过审核止。
2.5 服务地点:雄安新区。
2.6 质量要求:成果文件满足国家、行业、河北省及雄安新区的技术标准,上述标准不一致的,以其中高要求的规定为准。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满足以下①②③④项中其中一项即可:
①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④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设计事务所甲级资质。
(2)财务要求:提供2021、2022、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包括财务审计报告签字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扫描件,无需提供审计报告附注。(若2021年后成立,提供成立至2023年度;若2023年后成立,无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联合体形式参与的,仅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3)业绩最低要求:近五年(从询比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一项公共建筑项目业绩(至少包含概念方案或方案设计)。
注:①业绩包括单独的设计合同业绩或联合体设计合同业绩,供应商承担设计合同的相关内容应满足上述最低要求,证明材料要求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4要求。
②公共建筑:参照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 50352-2019“2.0.3 公共建筑 供人们进行各种公共活动的建筑。”公共建筑一般包括办公建筑、商业建筑、旅游建筑、科教文卫建筑、通信建筑、交通运输类建筑等。
(4)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况:
①纳入雄安新区或中国雄安集团有限公司黑名单且被限制投标的或被中国雄安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投标的;
②近2年内(从询比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采购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成交)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③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④近1年内(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受到行政处罚的;
⑤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的;
⑥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且在公示期内的;
⑦被本项目采购人或采购人上级单位评价为履约不合格且在限制投标期内或被本项目采购人或采购人上级单位纳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以中国雄安集团网站(http://www.chinaxiongan.cn)公示通报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
⑧根据《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暂行办法》雄安公服发[2022]84号文,被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列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供应商;
上述③~⑥条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①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10年及以上工作经验;②除项目负责人外,本项目设计团队还须包含首席建筑师、执行项目负责人、主创设计师、商务负责人、造价负责人、驻场设计团队人员(包括驻场负责人及驻场设计师),各人员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其他要求”。
注:证明材料要求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6要求。
(6)其他要求: / 。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影响采购公正性;
(3)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4)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与上述单位为同一个法定代表人;
(6)被政府有关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行业内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7)被采购人或采购人上级单位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的供应商;
(8)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9)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0)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1)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为准);
(12)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3)在近三年内(从询比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14)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
(15)在本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中存在串通、弄虚作假、行贿等行为;
(16)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被执行人且在有效期的;
(1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3 本次采购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
联合体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应满足如下要求:满足本条第3.1(4)项规定的要求,且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此外,联合体应满足如下条件:
①联合体(含牵头人)成员不超过2家。
②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各方资质等级最低的认定其资质。
③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业绩最低要求。
④联合体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询比采购项目,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3.4各供应商可以对 /标段提出参加询比采购活动,最多允许成交 /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采购项目) 。
3.5其他要求: / 。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5年6月23日23时00分00秒至2025年7月1日9 时29 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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