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消防救援支队2025年主副食品配送采购项目(第2标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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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银川市消防救援支队2025年主副食品配送采购项目(第2标包)
预算金额:6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数量 |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银川市消防救援支队2025年主副食品配送采购项目(第2标包) |
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
1 |
拟为全市招标采购米、面、油以及各类奶制品、调味品、海鲜等应税产品类配送服务企业1家详细的技术需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
6400000.00 |
6400000.00/年 |
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6400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为2年,合同一年一签,具体起止时间以合同签订后供货时间为准。如服务期内发生配送食品质量问题,采购人可随时终止合同,停止配送资格。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
2.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4我单位响应《关于做好中央预算单位2025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财办库〔2024〕266号)2025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预留份额,预留比例不低于年度食堂食材采购份额的10%。
注:供应商中标后,按照《关于做好中央预算单位2025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财办库〔2024〕266号)文件,预留比例不低于年度食堂食材采购份额的10%,由中标供应商在该文件要求的平台进行采买,具体采买要求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3.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登记许可证明材料等),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3.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3.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4.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开标现场查询)。5.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6.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6.1供应商须具有合格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23日 至 2025年06月3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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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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