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济南铁路物流中心门吊、正面吊、叉车等吊属具探伤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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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铁路物流中心现就门吊、正面吊、叉车等吊属具探伤项目进行询价。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对本项目进行报价。
二、采购内容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不含税) |
总价(不含税) |
备注 |
1 |
叉车抱夹 |
台 |
37 |
|||
2 |
叉车串杆 |
台 |
34 |
|||
3 |
龙门吊 |
台 |
33 |
|||
4 |
电磁吸盘 |
台 |
24 |
|||
5 |
集装箱吊具 |
台 |
38 |
|||
6 |
卷板夹 |
台 |
38 |
|||
7 |
正面吊 |
台 |
54 |
|||
8 |
吊梁 |
台 |
6 |
|||
9 |
叉车吊臂 |
台 |
18 |
|||
10 |
汽车吊 |
台 |
3 |
|||
11 |
电磁吊具 |
台 |
1 |
|||
12 |
原木抓 |
台 |
1 |
|||
13 |
抓料机 |
台 |
4 |
|||
合计 |
291 |
|||||
税率 |
具体探伤设备明细见附件。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3.1报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探伤资质。
3.2报价人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3报价人须提供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
3.4报价人需提供检测人员的资质。
3.5 报价人须提供近三年对铁路特种设备探伤成果。
3.6报价人不存在在国铁集团信用评价、抽样检验或招标采购中因不良行为被闲置投标且仍处于处罚期的情况。
3.7报价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3.8报价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方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 creditchina.gov.cn/)查询。
3.9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应无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
3.10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查询方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 creditchina.gov.cn/)查询。
3.11报价人的自然股东、出资人或实际控制人不属于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人员,未聘任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担任高级职务、业务代表。
3.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代理商投标。
四、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5年6月27日10:00(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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