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澄合合阳煤炭开发有限公司煤矸石综合利用处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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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陕西澄合合阳煤炭开发有限公司煤矸石综合利用处置项目,招标人为陕西澄合合阳煤炭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前来参加。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煤矸石综合利用处置
2.2项目概况: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项目环评要求,保障矿井生产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需委托专业单位对矿井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煤研石进行规范化综合利用处置,杜绝违规堆放、倾倒等环境风险,实现研石“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目标。
2.3招标范围及内容:合阳公司产生的全部煤矸石,涵盖开采掘进矸石、洗选矸石及场地存量矸石,预计年总量为36万吨,实际以甲方过磅计量系统数据为准,每日记录矸石交接数量,双方现场确认签字。每月5日前核对上月总处置量,形成《煤矸石处置月度确认单》,作为结算依据。
2.4项目地点:陕西澄合合阳煤炭开发有限公司
2.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1年。
2.6服务质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现行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
3.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或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报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情况说明等),新成立的企业,不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但需提供有效的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自2025年3月1日以后)及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基本账户证明资料)。
3.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至少1项类似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为准,业绩有效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4信誉要求(下列要求均由投标人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1)投标人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2)投标人不得列入信用中国失信惩戒名单,不得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不得列入陕煤集团“供应(合作)商黑名单”且在公布期内。
3.5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6月23日9时00分至2025年6月30日18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7月18日上午9:00时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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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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