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中国铁路中国铁路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动车段新增电子标签编码器采购人为上局-上海动车段,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电子标签编码器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见附件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若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具备该设备相应生产制造厂家出具的有效期内授权证明(加盖企业公章);
2.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提供近3年内(2021年至今)至少2份同类产品供货业绩,须同时提供相对应的中标通知书或销售合同。
3.财务要求:投标单位提供近2年(2023-2024年)的财务会计报表。(若无法出具2024年财务会计报表,应提供2022年至2023年的财务会计报表)
4.履约信用:投标人未处在国家、行业、国铁集团、铁路局集团公司(产品质量抽检、质量评价等)投标限制期内(提供国铁采购平台信用评价结果查询截图)。投标人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投标人应出具非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投标单位及其法人代表在1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应在投标文件中出具“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信用中国”网、“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网页截图);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公布的禁止处罚期内的供应商(须提供国铁采购平台信用评价结果查询截图),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年6月23日 13:30至2025年6月30日 11:30(北京时间)……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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