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津能滨海热电有限公司2025-2026天津市津能滨海热电有限公司保险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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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2025-2026天津市津能滨海热电有限公司保险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950000元,招标人为天津市津能滨海热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涉及对约353公里热水管线、23公里蒸汽管线、131座民用换热站以及全部计量站、中继泵站、投资性房产、生产使用设备及工器具、生产运输设备、热计量表、自动化控制及仪器仪表、生产改造项目、在建工程、换热站供热区域内供热设施、现金、无人机等项目的投保。
招标范围:本项涉及对约353公里热水管线、23公里蒸汽管线、131座民用换热站以及全部计量站、中继泵站、投资性房产、生产使用设备及工器具、生产运输设备、热计量表、自动化控制及仪器仪表、生产改造项目、在建工程、换热站供热区域内供热设施、现金、无人机等项目的投保。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BHRD202506100054-01)2025-2026天津市津能滨海热电有限公司保险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BHRD202506100054-01)2025-2026天津市津能滨海热电有限公司保险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法人地位: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2.商业信誉: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供应设备及服务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响应资格被取消的情况。3.财务状况及资信:近三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4.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且投标单位须具备由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投标人的偿付能力应达到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所要求的偿付能力标准(偿付能力充足率应不低于150%)。5.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次招标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7.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无单位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8.投标人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无经营异常情况、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查询结果。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购买时间: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06-23 09:00至2025-06-27 16:00(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格式为***.ZBJ)及其它招标资料。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07-14 09:3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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