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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宝塔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业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 延安市 投标截止时间 *** 登录后查看 资质要求 注册登录 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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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展
项目名称:农业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6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延安市宝塔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业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一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245,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45,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农业绿色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服务 2500亩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245,000.00 245,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无

合同包2(延安市宝塔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业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二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245,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45,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2-1 农业绿色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服务 2500亩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245,000.00 245,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无

合同包3(延安市宝塔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业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三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245,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45,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3-1 农业绿色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服务 2500亩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245,000.00 245,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无

合同包4(延安市宝塔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业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四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343,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43,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4-1 农业绿色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服务 3500亩土地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343,000.00 343,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无

合同包5(延安市宝塔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业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五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392,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92,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5-1 农业绿色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服务 4000亩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392,000.00 392,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无

合同包6(延安市宝塔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业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六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49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9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6-1 农业绿色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服务 5000亩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490,000.00 49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无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延安市宝塔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业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一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6.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合同包2(延安市宝塔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业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二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6.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合同包3(延安市宝塔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业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三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6.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合同包4(延安市宝塔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业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四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6.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合同包5(延安市宝塔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业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五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6.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合同包6(延安市宝塔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业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六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6.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延安市宝塔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业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一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附年度报告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供应商需提供财务状况、税收缴纳和社保缴纳三项符合要求的承诺函(无需另行提供证明文件);
4.信用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按格式填写)经查,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严重失信主体”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合同包2(延安市宝塔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业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二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附年度报告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供应商需提供财务状况、税收缴纳和社保缴纳三项符合要求的承诺函(无需另行提供证明文件);
4.信用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按格式填写)经查,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严重失信主体”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合同包3(延安市宝塔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业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三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附年度报告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供应商需提供财务状况、税收缴纳和社保缴纳三项符合要求的承诺函(无需另行提供证明文件);
4.信用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按格式填写)经查,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严重失信主体”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合同包4(延安市宝塔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业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四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附年度报告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供应商需提供财务状况、税收缴纳和社保缴纳三项符合要求的承诺函(无需另行提供证明文件);
4.信用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按格式填写)经查,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严重失信主体”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合同包5(延安市宝塔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业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五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附年度报告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供应商需提供财务状况、税收缴纳和社保缴纳三项符合要求的承诺函(无需另行提供证明文件);
4.信用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按格式填写)经查,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严重失信主体”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合同包6(延安市宝塔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业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六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附年度报告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供应商需提供财务状况、税收缴纳和社保缴纳三项符合要求的承诺函(无需另行提供证明文件);
4.信用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按格式填写)经查,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严重失信主体”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6月23日 至 2025年06月27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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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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