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XZB******** 项目名称:2025年日本大阪世博会中国馆陕西活动周宣传推广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2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合同履行期限:采购包1:具体履行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合同包1(2025年日本大阪世博会中国馆陕西活动周宣传推广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5年日本大阪世博会中国馆陕西活动周宣传推广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截止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网站或中****网(********)查询结果为准;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定代表人时,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4)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或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且出具的审计报告应当经过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备案赋码)或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 (5)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 (6)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单据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8)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9)须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参加,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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