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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联通长途传输网济南-合肥光缆徐州-蚌埠段(江苏)新建工程徐州城引段管道建设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济南市 投标截止时间 *** 登录后查看 资质要求 注册登录 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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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展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1.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中国联通长途传输网济南-合肥光缆徐州-蚌埠段(江苏)新建

工程徐州城引段管道建设。

1.2 招标内容:中国联通长途传输网济南-合肥光缆徐州-蚌埠段(江苏)新建工程徐州

城引段管道建设,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3 项目预算:270万元(不含税)。

1.4 建设地点:徐州市。

1.5 承包方式:包干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材料、协调、赔补等内容。

1.6 工期:按招标人下发的采购订单要求为准。

1.7 框架协议有效期: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24个月或中标份额执行完毕,以先到者为

准。若在有效期内,中标人因自身原因无法履约或违反协议约定被终止的,招标人有权重新

采购。

1.8质保期: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1.9 质量要求:合格。

1.10技术标准:满足国家、行业现行相关规范标准、技术规范书及招标人的各种规范要

求。

1.11 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1.12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13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详见下表,投标人分项报价“不含税单

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采购内容 技术要求 单位 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元)

新建管道(含井) 顶管2孔40硅芯管 米 180

老管道修复(含井)开挖直埋2孔40硅芯管 米 100

顶管2孔40硅芯管 米 180

开挖直埋2孔110PE管 米 150

顶管2孔110PE管 米 250

顶管1孔110PE管 米 150

老管道疏通 孔米 100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必须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

照或登记证书扫描件。

2.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承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

2.3、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

(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

(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有效期内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需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2.4、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1个自2022年06月0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止的管道施

工类业绩,且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含税)。提供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封面、合同大签页、合同金额页、合同标的页等关键页扫描件);如为框架协议,须提供框架

协议扫描件及对应的订单扫描件,要求同上。业绩时间以单项合同签订或框架订单下发时间

为准,金额以合同签订金额为准(若一份合同或框架协议中包含多项施工内容,仅计取管道

施工部分金额,合同内容中未体现管道施工部分金额的,则其合同业绩不计取)。所有扫描

件须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未提供,缺失任何一项不计入业绩数量。

2.5、人员要求:

①企业主要负责人1人:须具备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②项目经理1名,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通信与广电专业)并取得通信主管部门

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③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1名,须具备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

以上人员须提供人员清单、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及2024年12月

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止任意连续3个月由投标人缴纳的社保局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

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

权的主要负责人。不同投标人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视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

人。以资格审查评审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的主要人员信息为准;

(2)控股关系是指:出资额或持有股份比例在50%及以上;或者出资额或持有股份比例

不足50%,但享有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控制权;出资额或持有股份占比最大股东视同控股股

东。以资格审查评审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的信息为准;

(3)管理关系是指:与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

系。以资格审查评审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的信息为准;

2.8、未处于中国联通集团公司或江苏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禁入期内或预警期内;

2.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

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的(以投标截止时间后评标结束前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14)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以投标截止时间后评

标结束前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10、存在下列情形的,视为串标围标:

(1)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不同投标人存在联系人、联系电话或联系邮箱

相同;

(2)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不同投标人的MAC地址相同;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

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电子招标文件获取(采用电子招标适用)

4.1.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6月20日17时30分至2025年06月26日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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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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