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造林计划地块审核、营造林检查验收、重点生态林面积界定及管护验收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 | 天津 | 投标截止时间 | *** 登录后查看 | 资质要求 | 注册或登录 后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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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TJX
项目名称:全市造林计划地块审核、营造林检查验收、重点生态林面积界定及管护验收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5.0万元
最高限价:75.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采购目录 | 采购需求 |
第1包 | 是 | 75 | 75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全市造林计划地块审核:收集各区上报的2025年造林计划地块矢量数据,进行数据处理后统一数据格式、坐标,建立造林计划地块矢量数据库。根据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结果、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三区三线基本农田、林草资源图等数据审核造林计划地块土地性质,对不符合要求的地块进行裁切处理,与各区沟通后形成最终2025年造林计划地块矢量数据库。并按照审核后情况下达各区年度营造林计划。 全市营造林检查验收:对各区2025年实施的营造林(含市级重点造林绿化工程)进行全面验收,提交验收报告和矢量数据。验收内容为:造林小班面积、树木成活率、苗木规格、树种、株行距、建设范围、是否违规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是否与往年验收合格小班范围重叠等。其中市级重点造林绿化工程验收要单独提交验收报告。 重点生态林面积界定和管护验收:1、重点生态林面积界定。对现有重点生态林,部分地块因工程占用、树木保存率低、树木权属问题、耕地保护管控等原因,管护范围进行动态调整界定,界定完成后要形成界定情况报告(含图、表),并提供所有界定小班的矢量数据。2、重点生态林管护验收。对2025年重点生态林管护情况进行验收,验收内容有:树木长势情况、林相是否整齐,树木保存情况、涂白情况、修枝情况、林地整洁情况、割灌除草情况、病虫害发生情况、是否发生火灾等。先对抽中的路段按小班进行评分,然后对区进行评分,即对每个区整体管护情况进行总体评分。验收完成后,验收单位要及时反馈验收发现问题,提交验收报告。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3月完成全部服务并提交报告。(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磋商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四)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注:小型、微型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供应商须对自行提供声明函或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五)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响应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的缴费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供应商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4、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并出具声明函(截止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声明函提供原件加盖公章; 5、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并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原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20日到 2025年06月27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7月0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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