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土地储备中心土地征迁评估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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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0万元
最高限价:120万元
采购需求:
标的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本项目预算金额 (单位:万元) |
A |
寿光市土地储备中心土地征迁评估项目-包A |
1 |
为圣城街道、古城街道土地征收、收回提供评估服务。 |
30 |
B |
寿光市土地储备中心土地征迁评估项目-包B |
1 |
为洛城街道、稻田镇土地征收、收回提供评估服务。 |
30 |
C |
寿光市土地储备中心土地征迁评估项目-包C |
1 |
为文家街道、羊口镇、侯镇土地征收、收回提供评估服务。 |
25 |
D |
寿光市土地储备中心土地征迁评估项目-包D |
1 |
为孙家集街道、纪台镇、化龙镇、台头镇、田柳镇、营里镇、双王城、上口镇土地征收、收回提供评估服务。 |
25 |
E |
寿光市土地储备中心土地征迁评估项目-包E |
1 |
为寿光市辖区内土地征收、收回时企业、单位涉及的设备搬迁和资产残值提供估值服务。 |
10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包A-包D: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依据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实施采购。
(1)供应商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同时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印发的房地产估价机构二级及以上备案证书和从事土地评估业务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完成备案;
(2)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同时未被列入失信黑名单信息[通过“信用中国(山东潍坊寿光)]”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包E: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依据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实施采购。
(1)供应商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从事资产评估业务且在财政主管部门完成备案;
(2)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同时未被列入失信黑名单信息[通过“信用中国(山东潍坊寿光)]”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6月21日08时30分至2025年7月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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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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