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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安高新技术产业园力神厂区改扩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湖北 投标截止时间 *** 登录后查看 资质要求 注册登录 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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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展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红安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力神厂区改扩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HAJ2025043已由红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代码: 2504-421122-04-01- 175459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省金圆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湖北省金圆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红安高新技术产业园力神厂区
建设规模:力神厂房进行改扩建,原厂区维修升级改造10752平方米,原厂区存量土地上扩建面积23756.4平方米,包括厂房14076.40平方米、办公楼2380平方米、食堂2100平方米、研发楼5200平方米。并配套完成室外道路、充电桩、变配电、给排水 、安防及弱电等附属设施更新升级。
其他:无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完成力神厂房进行改扩建,原厂区维修升级改造10752平方米,原厂区存量土地上扩建面积23756.4平方米,包括厂房14076.40平方米、办公楼2380平方米、食堂2100平方米、研发楼5200平方米。并配套完成室外道路、充电桩、变配电、给排水 、安防及弱电等附属设施更新升级。
标段划分:本项目仅有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07-31
合同估算价:9448.79万元
  2.3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备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投标人近五年(自2020年5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所提供的资料须体现合同额或总建筑面积、盖章等关键页,若以上证明材料不能清楚反映业绩,则须补充提供其他证明材料。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具备①或者②或者③业绩。①至少一项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3万方或项目总投资额不低于8000万元的建筑工程的施工总承包业绩,②至少一项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3万方或项目总投资额不低于8000万元的建筑工程的设计业绩,③至少一项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3万方或项目总投资额不低于8000万元的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4)投标人拟派人员要求: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建筑师或相关专业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或者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之一;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提供承诺);②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设计负责人应由承担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派出);③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并注册于本单位;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④施工员持有土建施工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⑤质量员持有土建质量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⑥安全员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⑦材料员持有材料员岗位培训合格证书。⑧资料员持有资料员岗位培训合格证书。上述人员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和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5)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2年-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两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投标人需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要求提供联合体牵头人的,不要求其他单位)。(6)信誉要求: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没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单位均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②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 ③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 ④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缴纳保证金等相关事宜。 ⑤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他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5年06月21日至2025年06月25日24:00时止……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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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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