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瓯飞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公司债券主承销服务项目的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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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采购项目概况: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采购预算(万元) |
承销费率最高限价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1 |
2025年公司债券主承销服务 |
1项 |
350 |
0.5% (即50BP) |
本项目采购主体为温州市瓯飞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融资主体为温州市瓯飞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拟申报发行不超过7亿元公司债券,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本项目选取1名中标人。(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四部分) |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十八条及《温州湾新区、龙湾区区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四)款对投标供应商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国企采购活动,违反该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供应商应具备行业监管部门认定的债券承销业务的资格(如投标人为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的,则提交总公司的相关债券承销业务的资格证明文件,同时提供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文件或提供省级机构(一级机构)授权文件);
4.截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联合体内成员个数不得超过三个,联合体投标时须明确牵头单位,联合体业绩以牵头单位为准;
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③联合体内成员均应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第1、2、3、4条要求;
④投标时向采购人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
五、发售采购文件时间:
1.采购文件发售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2.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7月11日14时30分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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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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