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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乐县金帆建筑办公室室内装修工程(第1包)公告

所属地区 濮阳市 投标截止时间 *** 登录后查看 资质要求 注册登录 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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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展
2、项目名称:南乐县金帆建筑办公室室内装修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最高限价):349563.26元(自筹资金)

5、采购内容:办公室装修(详细工程量清单、图纸)。

6、工期:签订合同后15日历天内完成

7、质量要求:合格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自行承诺, 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投标人在投标时,按照濮财购【2022】9号文规定提供濮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无需再提交上述证明材料。

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不得有在建工程项目。

3、技术负责人需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项目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预算员或造价师,须具有 有效的岗位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

5、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管理人员均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已缴纳社会保 险,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

6、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良好财务状况: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 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以成立之后的年限为准)。

7、投标人具有企业缴纳近一个月的完税证明及社保证明。

8、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采购人将拒绝其参加政 府采购活动。投标人须提供查询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前在相关网页的查询结果页。 查询渠道: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网 址“信用中国”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查询网址“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三、报名及公开文件发售信息

3.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6月20日0时00分至 2025年6月23日23时59分。(全天24小时都可购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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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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