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人民医院加热呼吸管路和鼻塞导管采购服务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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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编号 |
25AT |
发布日期 |
2025年06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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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亳州市人民医院加热呼吸管路和鼻塞导管采购服务项目(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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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获取 时间 |
2025年06月19日至2025年07月0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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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获取 方式 |
(登录后查看) | |||||
采购条件 |
采购单位(业主) |
亳州市人民医院 |
资金来源 |
自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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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 |
亳州市人民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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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 |
(登录后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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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标包划分:1个标包本项目具体需求如下:1、年预算总金额:5.00万元,总预算金额为三年用量金额。2、加热呼吸管路预算限价:450元/根;3、鼻塞导管预算限价:260/根。4、规格要求:各规格型号。5、要求与我院品牌费雪派克的呼吸湿化治疗仪相匹配,否则,提供使用工具。6、采购要求:提供样品,能收费,提供27位医保代码,在安徽省医药集中平台能网采。7、服务期:本合同约定采购周期三年,每供货周期满一年,甲方组织专家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评价,评价不合格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中标后供货期内院方将纳入SPD管理模式。8、供货期内,接采购人通知后,由供应商负责在7个自然日内将耗材运输至采购人指定地点,由采购人负责验收。运输费用及途中的发生的破损更换费用以及安全责任由供应商负责。加急物资需院随叫随送。*1、预估年用量约5.00万元,具体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不保证采购量,可随时根据采购方需求送货,参数详见采购文件;2、高值耗材网采限价目录内产品优先;3、必须提供27位医保编码;4、中标耗材将纳入医院SPD管理。 | ||||||
采购范围 |
供应商须按本采购文件要求,负责采购货物的供货、包装运输(包括装卸至安装地点)、保险、安装(或组装)、检测、验收、培训、税金、技术服务、售后服务等所有相关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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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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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要求 |
供应商资格: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依法注册的医疗器械制造商或经销/代理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对标包下的所有物品货物全部进行响应;针对所响应物品,经销/代理商投标时,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响应产品制造商(也可由制造商的中国销售公司或产品全国总代理公司或区域代理公司出具,但须同时提供能证明出具授权的单位具有相应合法代理身份的有效证明)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函)。 3、依法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响应产品须满足以下条件: ①供应商为中国关境内生产企业的,应具有生产企业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响应产品属于二类或三类时)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响应产品属于一类时)或备案登记表截图(所响应产品属于一类时) ②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证明(所响应产品属于三类时),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响应产品属于二类时)或备案登记表截图(所响应产品属于二类时); ③响应产品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所响应产品属于二类或三类时),或备案凭证(所响应产品属于一类时)或备案登记表截图(所响应产品属于一类时); 4、信用要求: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无效。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2)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注:“有效”是指“情形”规定的程度、起止期间处于有效状态。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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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响应 |
■不接受;□接受 |
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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