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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丹江口库区泗河流域泗河生活污水处理厂配套污水管网工程项目给排水材料招标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 十堰市 投标截止时间 *** 登录后查看 资质要求 注册登录 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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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展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丹江口库区泗河流域泗河生活污水处理厂配套污水管网工程项目经理部。资金来源为招标人自筹,经请示上级单位同意后,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主要内容丹江口库区泗河流域泗河生活污水处理厂配套污水管网工程项目,工程位于十堰市茅箭区。工程内容及规模新建污水管道56.83km。根据实际情况,在黄蜡沟、韩家沟、正和、小商品市场等片区内重构污水系统,优化提升污水系统,对支沟进行清淤疏浚,优化区域雨污水分布线路,修复沿线破损道路,完成沿线标识标牌、广告牌、路灯等配套设施。

2.2招标内容:详见附件1《招标物资一览表》。

2.3 招标依据:

2.3.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3.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2.3.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2.3.4《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2.3.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 27号);

2.3.6《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物设[2024]367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营业范围: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招标物资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2生产能力:满足招标方施工要求。

3.1.3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人民币。需提供2022年至2024年间任两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相关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1.4质量保证能力:质量能满足招标方施工要求。

3.1.5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至少2份近两年(2022年至2024年间任两年)内相关行业工程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代理商业绩由所代理生产厂家提供。

3.1.6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3.1.7招标物资需满足招标方技术标准相关要求。

3.1.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3.1.9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3.1.10不接受招标人及其上级公司近两年合作方警示名录内的厂家或代理商投标申请。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于2025年06月20日09时00分至2025年06月25日……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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