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宁站防溜装置维修配件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 | 呼和浩特市 | 投标截止时间 | *** 登录后查看 | 资质要求 | 注册或登录 后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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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最高限价 |
交货地点 |
1 |
丝杆减速机总成 |
台 |
3 |
96000.00 (不含税) |
集宁车站 |
2 |
电机 |
台 |
2 |
||
3 |
微型摆针直连减速机 |
台 |
8 |
注:1.要求提供明细报价(包括总价、含税价及不含税价),并标明所投产品的规格型号、生产厂家。
2.以上名称的报价含运输到达费用。
2.主要事项
2.1技术性能要求:①防溜装置维修配件能够与站场既有安装的T.FD-06型防溜装置配套使用。②用户对防溜装置养护维修进行更换配件后,防溜装置的各项制动缓解时间、结构强度、制动能力、整机稳定性等技术指标、安全性能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行业标准(TB/T3162.1—2007)《铁道车辆停车防溜装置第1部分:内撑式停车防溜器》的要求。
2.2.质量保证要求:生产防溜装置配件的厂家,须有原铁道部或铁路总公司产品技术鉴定或审查证明文件,以保证满足设备整体使用性能,确保设备安全正常工作;由于维修配件本身质量问题发生影响运输安全的,由供货设备厂家承担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
2.3售前售后服务要求:供货厂家待验收合格后履行质保期限。质保期为合同签订的到货日期验收合格后一年。设备在质保期内出现非人为原因的故障,由卖方负责维修。
2.4交货日期要求:详见合同约定期限。
2.5付款方式:详见合同约定。具备一般纳税人资质,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6验收方式:按照国家、行业相关标准以及合同约定条款进行验收。
2.7报价人需为国铁平台注册企业,并在国铁平台网上报名。
2.8集宁车站有权对供货方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生的质量缺陷、故障及行车事故造成的损失进行索赔。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招标材料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状况。
3.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4中标单位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机构信用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二份。
3.5供应商应提供近两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6供应商应具备近3年与采购项目合同履行相适应的业绩,提供相应的合同文件或发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7满足国家、铁路总公司及行业生产的有关资质要求和规定,国家或铁路总公司有许可、认证、质量检测等强制要求的产品,必须取得相应的认证许可或质检报告等。
3.8不接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
4.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年6月19日17时00分至2025年6月2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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