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州市区域集中供热(锅炉清洁能源替代)项目二期研究实验检测服务一标段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 | 廊坊市 | 投标截止时间 | *** 登录后查看 | 资质要求 | 注册或登录 后查看 |
开标时间 | 设置开标提醒 | 项目进展 | [购买会员服务] [中标监测] |
采购人名称:霸州市城发供热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登录后查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内容为霸州市区域集中供热(锅炉清洁能源替代)项目二期研究实验检测服务一标段相关材料研究实验检测服务,包括本标段国家规范图纸范围内需检测的全部项目,检测项目包括本标段从开工到竣工验收规范要求检测的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实施地点:霸州市
工期: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全部竣工验收结束
拦标价:50.13万元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简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的性质: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强制性、行业性等相关规范和要求
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同时须具备省级及以上行政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和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资质证书(CMA),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4、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且具备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磋商供应商报名资格审查要求:
报名时需携带: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证书正本或副本)2、省级及以上行政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和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资质证书(CMA)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4、法定代表人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5、项目负责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且具备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明。
供应商持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壹套)初步审查,经初审合格后领取磋商文件,证件不齐或证件无效者恕不接待。所提交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不符合购标资格的将被拒绝,采购代理机构对购标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小组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应自负其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6月19日—2025年6月25日9:00-11:00,14:00-16:00(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相关关键词
相关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