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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云县人民医院住院部大楼一楼超市外包托管项目重新招标第1次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连云港市 投标截止时间 *** 登录后查看 资质要求 注册登录 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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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展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灌云县人民医院住院部大楼一楼超市外包托管项目(二次)已经批准实施,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灌云县人民医院,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灌云县人民医院住院部大楼一楼超市外包托管项目;

2、项目地点:灌云县人民医院;

3、招标范围:本项目为灌云县人民医院伴院部大楼-楼超市外包托管项,房屋总建筑面积为 200 平方米,其中超市面积 150 平方米、仓库面积 50 平方米。房屋能满足使用功能的装饰装修和水、电等相关配套辅助设施。此场所仅用于超市经营,不得在此场所售卖烟草、奶粉,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此合同;

4、服务要求:商店环境须符合规定要求及卫生监督行业标准;经营的货物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卫生、质量安全及检疫检验标准;

5、承包经营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6、最低投标限价:50.16万元/年,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最低投标限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订立合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体工商户,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5、在本医院任职的中层及以上干部及其直系亲属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6、投标人必须具有《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

7、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人不得在中标后对本项目进行任何形式的转让、转包、转租、分包、分租等;

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06月19日至2025年0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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