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台高速公路齐河至济南段改扩建工程机电工程集成施工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 济南市 | 投标截止时间 | *** 登录后查看 | 资质要求 | 注册或登录 后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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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京台高速公路齐河至济南段改扩建工程机电工程集成施工。项目主要内容为监控、通信、收费、照明系统等设备的安装、调试。全线设置监控通信分中心2处,养护工区1处,匝道收费站3处。监控系统主要设置视频监视、动态信息发布和交通诱导,结合收费站、特大桥、互通式立交、服务区等重点或有特殊需求路段,设置交通事件检测、交通量检测、智能融冰雪等设备。通信系统设置3个无人通信站,为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及监控、收费等系统实施提供必要的话音业务及数据、图像信息传输通道。收费系统设置3处匝道收费站共47条收费车道,5处路段ETC门架。照明系统在起点K392至K394和终点K413至K415设置光伏照明系统,照明灯具采用双侧对称布置方式。本项目为施工1个标段,计划工期15个月。 2.招标范围:京台高速公路齐河至济南段改扩建工程机电工程全线监控、通信、收费、照明系统的设备供货,协同数字化管理平台和与之配套的供电、控制部分的集成施工,含监控、通信、收费、供电系统的既有设备拆除、机电工程系统建设、联合设计、运输、保管、安装、开通、测试、联调联试、培训、质保、交工、竣工等。试运行期3个月,缺陷责任期2年。 | |||
2.2 标段划分 | 1. 标段名称:机电工程一标段,标段号:JDSG-1,起始桩号:/, 结束桩号:/,标段长度:23.999KM。 |
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 标段名称 (标段号) |
简要技术指标 | 对投标企业要求 | |
机电工程一标段 (JDSG-1) |
京台高速公路齐河至济南段改扩建工程机电工程全线监控、通信、收费、照明系统的设备供货,协同数字化管理平台和与之配套的供电、控制部分的集成施工,含监控、通信、收费、供电系统的既有设备拆除、机电工程系统建设、联合设计、运输、保管、安装、开通、测试、联调联试、培训、质保、交工、竣工等。试运行期3个月,缺陷责任期2年。 | 资质资格要求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有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4.投标人为关键设备的制造商或有授权资格的设备供应商。若投标人为设备供应商,需提供相关关键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合法授权书。 | |
业绩要求 | 1.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实际交工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1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的高速公路机电工程集成施工业绩。 2.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所投本项目关键设备在高速公路行业的累计销售合同额不低于3000万元(业绩仅认定投标人自身业绩)。 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业绩须满足业绩1要求。 | |||
财务要求 | 投标人近三年(2021-2023或2022-2024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度或2022年-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注:企业成立少于三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交财务状况。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上述要求。 | |||
信誉要求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在投标文件中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安全生产负责人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上述要求。 | |||
人员要求 | 1.项目经理(1人):具有机电或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注册在本单位的机电或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证书,具有交通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实际交工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高速公路的机电工程施工项目经理或副经理或项目总工任职经历。 2.项目总工(1人):具有机电或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实际交工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高速公路的机电工程施工项目总工或副总工任职经历。 3.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具有交通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方须满足上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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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 无 | |||
分包要求 | 严禁转包和违规分包。 | |||
联合体要求 | 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各自承担内容的相应资格条件。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 |||
其他要求 | 关键设备为:收费服务器、RSU天线、可变信息标志、监控摄像机、远距离供电设备、车道称重检测设备。投标文件内关键设备须提供检测报告。 | |||
3.2 | 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段。 | |||
3.3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于招标文件获取有效期内,登录(登录后查看)进行注册(已注册成功的无需重复注册),凭企业数字证书(CA)身份认证密匙进行拟投标项目登记确认。 | |||
3.4 |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
3.5 | 投标文件中已列明但开标前未记录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或“全国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在招标评审时不予认定。 非交通运输行业职责范围内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应确保可在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监管平台或国家相应平台中查询,并在投标时提交相关截图及网址等信息。 根据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信用信息管理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从业单位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信息及时录入到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合同履约管理和信用评价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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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本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及评标专家将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人员、业绩等资料进行核査,并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其投标将被否决;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将对投标人上述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和国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 |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 2025-06-20至2025-06-24 |
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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