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中心医院心脑血管病医院(独山院区)医疗专项净化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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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南阳市中心医院心脑血管病医院(独山院区)医疗专项净化工程(二次),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南阳市中心医院,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南阳市中心医院心脑血管病医院(独山院区)医疗专项净化工程(二次)
2.2.项目编号:E411301130(登录后查看)
2.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4.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包含南阳市中心医院心脑血管病医院(独山院区)手术部丶综合ICU及EICU的相关建设,净化区域面积1820m2,ICU及EICU面积510m2,总面积2330m2。
2.5.建设地点:南阳市中心医院心脑血管病医院(独山院区)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2.7.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8.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9.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三证缺一不可,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人员要求:
3.3.1.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3.2.其他人员要求:项目经理(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的社保为本单位缴纳(已退休的人员除外)。社保在单位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本单位缴纳。
3.4.财务要求: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财务状况良好说明书,格式自拟),投标时同时提供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本条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和纳税社保证明材料。
3.5.信誉要求: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和《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下载。在河南省注册的市场主体仅需提供规范的《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版专项信用报告》,无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专项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河南”网站(https://credit.henan.gov.cn)下载。上述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包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登录后查看)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6月20日08:00分至2025年07月11日09:00分。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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