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东县再生水利用配置工程施工(评定分离)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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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项目名称:肥东县再生水利用配置工程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肥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同意肥东县再生水利用配置工程项目调整立项的通知
1.4招标人:合肥东部新城水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1.5项目业主:合肥东部新城水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1.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7项目出资比例:100%
1.8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肥东县再生水利用配置工程施工
2.2招标项目编号:2025DFDGZ01382/JG2025-04-0965
2.3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登录后查看)
2.5建设地点:(登录后查看)
2.6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肥东县店埠镇、撮镇镇,占地面积约39.21亩。本次新建再生水厂总规模为14万立方米/天。
2.7合同估算价:26000万元
2.8计划工期:730日历天
2.9招标范围: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含:新建14万立方米/天的再生水厂工程,店埠镇新建10万立方米/天再生水利用工程、撮镇镇新建4万立方米/天再生水利用工程,配套管网约36.8公里。工程主要包含提升泵站、膜车间、综合水池、清水池、加氯间、送水泵房、管理用房(含智慧管控中心)、门卫室,配套消防设施、配电房、自动控制系统、智慧管控系统平台等附属工程,涉及到土方工程、基坑支护工程、主体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给水工程、电气工程、仪控工程、暖通工程、厂区外综合管网、厂区内的给排水、厂区内外道路、绿化及景观工程、设备安装等。承包人负责本项目从签订合同后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期间,包括但不限于涉及开工准备、施工、调试、系统调试、通水、单项验收、环保验收、消防验收、水保验收、竣工验收、试运行等全过程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设计图纸及答疑等全部内容。
2.10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质量标准:合格
2.1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项目经理要求:
(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其他要求: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1.3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应具备单个合同中处理规模不低于5万立方米/天的再生水厂(中水厂)或给水厂或污水厂施工业绩。
3.1.4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3.1.5财务要求:/
3.1.6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方总数量不超过2家;
(2)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3.1.1投标人资质要求;
(3)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3.1.6信誉要求;
3.2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6月19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7月10日9时30分
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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