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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太原市分公司邮政业务部印制品制作采购项目比选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 太原市 投标截止时间 *** 登录后查看 资质要求 注册登录 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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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展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太原市分公司邮政业务部印制品制作采购项目

1.2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太原市分公司

1.3 (登录后查看)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太原市分公司邮政业务部印制品制作采购项目

1.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2个标段。其中:

标段一:账单单幅打印纸;

标段二:普通明信片(无邮资类)、手提袋、广告(折)册、个性化封套印制。

1.7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每个标包中标1家供应商,可兼投兼中。

1.8 采购编号:06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一)账单单幅打印纸;(二)普通明信片(无邮资类)、手提袋、广告(折)册、个性化封套印制。

2.2 服务期限:两年。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供应商。

3.2供应商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按招标人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3供应商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具有良好资金、财务状况。

3.4供应商具有下述情况之一,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3.5供应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诚实的商业道德。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的供应商参加。

3.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8印制标准信封、印刷品类的回执封、开窗信封的企业必须在国家邮政管理局或各省市邮政管理局官网公布的名单中,按照行业标准执行,提交印刷经营许可证。

3.9无邮资类、个性化封套必须按照行业标准执行,提交印刷经营许可证。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与分包。。

4. 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2025年6月18日至2025年6月23日,每日09: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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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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