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付费存货押品第三方监管机构选型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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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付费存货押品第三方监管机构选型入围项目
二、招标编号:
YGF
三、项目情况:
(一)采购内容:
1.履行存货抵押业务项下监管职责和存货质押项下保管、监管职责,配备监管人员,确保招标人抵质押物不发生减少、损坏、毁损、灭失等情况,若出现相关风险状况须采取必要的应对措施维护招标人权益。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需求书
1.1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2响应缺漏项处理:
☑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所有服务进行响应及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其他情形
1.3中标人数量:3家。入围供应商采用差额入围方式,即提交响应文件、符合资格要求、实质性响应选型需求的供应商应不少于3家,入围供应商的淘汰比例不得低于20%(即最终评标/评分阶段,淘汰供应商数量÷参与评标/评分供应商数量不得低于20%),且至少淘汰一家供应商(使用规则:采用多主互备使用规则,公司金融及普惠金融条线有存货押品第三方监管机构需求的向授信管理部提出,省行授信管理部采取轮选方式按得分由高到底进行选派)
1.4服务期限:3年
1.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6最高投标限价:
1 | 计费额度为0~1000(含)万元时 | 上限0.9%(不含税) |
2 | 计费额度为1000~3000(含)万元时 | 上限0.8%(不含税) |
3 | 计费额度为3000~5000(含)万元时 | 上限0.7%(不含税) |
4 | 计费额度为5000~10000(含)万元时 | 上限0.6%(不含税) |
5 | 计费额度为10000万元以上时 | 上限0.5%(不含税) |
计费额度按授信金额和最低控货值的孰低值计。报价以年为单位,支付费用按实际监管期限计算
1.7续签管理:
□招标人可按中标人《续签承诺》中承诺的服务价格签署后X年/月的采购合同,但此承诺不视为招标人对中标人的后续采购承诺,招标人有权自主决定是否继续采购。
☑其他情形:不续签
(二)采购流程:
公开招标,具体流程详见招标文件。
四、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
(一)投标人及所报产品/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在参加我行采购活动前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4)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我行要求;
(5)具有为我行提供货物、工程或服务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我行采购活动,但法律、行政法规等另有规定的除外:
(1)被宣告破产的;
(2)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3)被我行列入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的;
(4)被列入我行反洗钱关注名单,且根据控制措施禁止与其往来的。
3.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4.供应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项目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7.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供应商。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8.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9.公司法人代表、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管人员无中国银行员工及家属,且与中国银行员工及家属不存在关联关系;
10.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不允许分包、转包;
12.供应商须从采购人或者委托代理人获得采购邀请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项目;
13.如供应商为我行关联方,相关交易应按照商业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得违反监管禁止性规定。
14.其它必要的资质条件:
(1)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注册资本原则上要求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但最低不得低于人民币500万元,并以资产保管、物流仓储为主营业务(须提供营业执照并加盖公章);
(2)依法设立三年以上,且连续两年实现盈利,具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组织机构,履约记录良好,有专业的管理团队(须提供2022-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公司章程及关于本条资质要求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3)具有完善的仓储管理制度、劳动用工制度和专业人员,有规范的作业流程和标准、严密的风险控制措施(须提供内部管理制度并加盖公章);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或合法仓储场地,有较好的储运条件和完备的硬件设施;防火防盗等安全条件及其他软、硬件条件符合押品的仓储要求;能够设立独立的质押区域集中堆放,并愿意签署三方合作协议承诺二十四小时不间断协助我行对质押物进行占有和保管(须提供固定经营场所或仓储场地的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协议);
(5)有清晰的内部管理账册,对质押物建立分账册或专门的账页;有每月提供质押物保管情况报告,配合我行进行信息查询和现场查验(须提供内部管理账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 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 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3.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情形
4. 项目分包:
☑未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5. 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6. 截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 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8. 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投标人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
9. 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在使用的国家/地区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肖像权等民事权利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 存在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不同时参与:
☑本项目
□本项目的同一标段/分包。
关联关系投标人包含以下情况:
(1) 与本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投标人;
(2) 与本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
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如实披露与本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招标。
11. 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12. 投标人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投标人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13. 投标人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招标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五、招标文件发售:
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25年06月20日08时30分至2025年06月26日16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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