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中期票据主承销商选聘项目询比(文件)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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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询比采购条件
受鹤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就鹤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中期票据主承销商选聘项目进行询比采购,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询比采购活动(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二、项目基本情况
2.1项目名称:鹤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中期票据主承销商选聘项目
2.2项目编号:HBHK
2.3项目概况:鹤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现根据业务及经营需求,拟选聘主承销商为公司2025年中期票据提供服务。本次发行规模不超15亿元人民币,期限不超过5年,募集资金用于偿还公司2025年、2026年到期中期票据。
2.4采购内容:包括中期票据发行承销服务及中期票据存续过程中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方案编制、报批、注册、市场询价、发行承销、债券本息的代理兑付及其他债券存续期内的相关事宜。
2.5采购范围:鹤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拟于近期启动2025年中期票据的注册发行工作,注册总额度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采购人拟通过询比采购形式选取1家银行类机构,1家证券公司作为牵头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共划分为2个标段,其中,一标段为银行类机构,二标段为证券公司,根据综合评分办法得分高者为牵头主承销商,低者为联席主承销商。最终签订合同承销费率以一标段、二标段成交人报价较低者为准,承销比例另行协商确定。
2.6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7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至债券本息偿付结束。
2.8项目地点:鹤壁市及采购人指定地点
2.9服务质量要求:合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三、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公司,须具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资格(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官网最新公布查询结果证明为准),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如为银行类比选申请人,(1)如为分行或支行,招标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即对应“分支机构负责人”;(2)如为分行或支行,必须提供总行出具的授权。
3.3供应商须具备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具备丰富的债券承销经验,近三年(2022年1月1日以来)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2022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政处罚等不良记录,近三年(2022年1月1日以来)无证券承销业务不良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承诺书或网站查询截图,承诺日期或查询日期应在询比公告发布后至投标截止日期)。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否则均做无效标处理(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电子注册与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5年6月18日至2025年6月29日(北京时间)前报名。
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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