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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轮胎移动式波动筛分车及配套设备设施采购(1标段)谈判采购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临汾市 投标截止时间 *** 登录后查看 资质要求 注册登录 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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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展
1、采购条件

临汾市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轮胎移动式波动筛分车及配套设备设施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诚邀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谈判采购活动。

2、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2.1采购项目名称:临汾市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轮胎移动式波动筛分车及配套设备设施采购

2.2采购项目编号:ZXD-TPHW-25241

2.3采购人:临汾山安立德建筑固废综合利用有限公司

2.4(登录后查看)

2.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

2.6交货地点:采购方指定的交货地点

2.7质保期:12个月

2.8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标准和采购文件技术规范书要求

2.9采购范围:包括1套轮胎移动式波动筛分车及配套设备设施供应,并提供技术联络会、工厂试验、包装、保险、运输、交货(开箱验收)、培训、安装及指导等服务,配合现场调试和试验、参加试运行、竣工验收、负责质量保修工作。

2.10成交供应商数量:一家

注:详细内容见谈判采购文件,以谈判采购文件为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履行合同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如为代理商参与,需提供生产厂家唯一授权),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2)业绩要求:/。

(3)信誉要求: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项目

3.3代理商参与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一个制造商对同一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且制造商不能与其授权代理商投同一个标包,否则评审阶段将作否决处理。

(2)代理商需要有原厂商的有效授权。

3.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6月18日19时00分至2025年6月23日19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不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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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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