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工人文化宫零星修缮工程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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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招 标 条 件
本连云港市工人文化宫零星修缮工程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9.7万元 , 招标人为 连云港市工人文化宫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 、 项 目 概 况 和 招 标 范 围
规模: 本项目为修缮项目,主要对文化宫院内楼房进行屋面防水修缮及其它零星工程
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连云港市工人文化宫零星修缮工程
三 、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连云港市工人文化宫零星修缮工程: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税收相关材料是指:主管税务部门出
具的税收证明或完税凭证或银行出具的税收缴款证明。社保相关材料是指:在人社部门或税
务机关或银行缴纳社保的凭证);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第(2)、(3)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
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格式自拟。
2、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等级,
并具备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提供资质相关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加盖公章);
(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
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在有效期内,提供资质相关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加盖
公章)。
(3)本项目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文等执
行,磋商供应商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
承诺方式由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详见磋商文件)(4)本项目招标工作执行连建发【2019】182号文、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
【2018】6号文,磋商供应商本次投标所用资质在投标有效期内须为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
平台“动态监管不合格资质查询”合格企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合格情况采用信用承诺方式
由供应商自行承诺(核查资质指磋商文件所要求的相应资质)。(格式详见磋商文件)
(5)磋商供应商(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
贿犯罪记录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详见磋商文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备注:投标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截图附在响应文件中。)
(2)本项目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 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 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
获取时间: 2025-06-18 08:30到2025-06-24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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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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