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 E****************12、采购计划备案号:******** 3、项目名称###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5、预算金额:258(万元)6、最高限价:258(万元)7、采购需求:本项目共分为7个包:包一:机耕、机收第一片区(陆溪镇、高铁岭镇、官桥镇),预算金额62万元,最高限价62万元;包二:机耕、机收第二片区(鱼###街镇、渡普镇),预算金额52万元,最高限价52万元;包三:机耕、机收第三片区(潘家湾镇),预算金额50万元,最高限价50万元;包四:机耕、机收第四片区(簰洲湾镇),预算金额56万元,最高限价56万元;包五:粮食烘干第一片区(簰洲湾镇),预算金额********万元,最高限价********万元;包六:粮食烘干第二片区(潘家湾镇),预算金额********万元,最高限价********万元;包七:粮食烘干第三片区(陆溪镇、高铁岭镇、官桥镇、鱼###街镇、渡普镇),预算金额********万元,最高限价********万元;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8、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11月30日前完工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所采购的服务全部应由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承接(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农、林、牧、渔业”。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作业机具有北斗农机监测终端监测作业数据,或有自带二维码能够获取作业轨迹数据等,提供相关资料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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