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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钦州市钦灵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钦州市 投标截止时间 *** 登录后查看 资质要求 注册登录 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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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展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钦州市钦灵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勘察设计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桂发改农经〔2025〕195 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法人为钦州市灌溉试验站,招标人为钦州市灌溉试验站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钦州市钦南区、钦北区、灵山县。

工程规模:灌区设计灌溉面积34.1万亩,涉及3个县区16个乡镇,供水人口28.13万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防渗、加固渠道169.2公里;加固、重建渠系建筑物746处,配套建设渠道设施1081座,拓宽、硬化道路 50.57 公里;拆除重建管理房面积2070平方米等;新建农业气象站1座;信息化系统新增144处水量监测站、72 座闸门监控站及建设灌区综合业务管理应用系统。工程估算总投资64119万元。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0 日历天,为各设计阶段实际工作累计天数。过程设计服务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结束为止。其中相关阶段设计成果提交时间要求如下:

①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天内,向招标人提交初步设计报告送审稿;通过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 30 天 内提交初步设计报告报批稿。

②在招标人发出招标设计指令之日起 30 天内提供符合要求的招标所需要的成果文件。

③在招标人发出编制施工图设计指令之日起 60 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招标范围:根据自治区发改委印发的《广西钦州市钦灵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桂发改农经〔2025〕195号),结合灌区实际情况进行勘察设计服务工作:(一)主体工程初设(包含概预算编制)、招标以及施工图阶段勘察设计;(二)移民征地、水土保持、环境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三)协助建设单位办理相关成果文件的审查、审批及备案等相关工作以及配合后续服务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有独立的法人资格,须同时具备①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甲级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7月10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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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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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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