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盐吉兰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余热蒸汽制50%烧碱技改项目试生产方案评审及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技术服务竞价比选公告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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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盐吉兰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余热蒸汽制 50%烧碱技改项目试生产方案评审及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技术服务项目,本升级改造项目原材料为 30%液碱,在不改变产能的前提下对现有蒸发装置进行升级改造。在原有烧碱蒸发系统增加蒸发装置 1 套,装置处理规模为 5 万吨/年 50%碱(折百),采用三效逆流降膜蒸发工艺,有效消耗利用厂区富余回收蒸汽。本项目估算总投资 2106.00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 2106.00 万元,现邀请国内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就本项目进行投标。
比价内容:
(1)在中盐吉兰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余热蒸汽制 50%烧碱技改项目试生产前组织专家对试生产方案进行评审。
(2)中标方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开展中盐吉兰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余热蒸汽制 50%烧碱技改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编写及配合甲方进行安全设施现场验收等工作,中标方应在约定时间内向甲方提交真实、客观、公正的8套书面《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并对评价结果真实性负责,中标方配合甲方完成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工作并取得专家复审通过意见。
(3)安全试生产评审需要聘请专家评审的,乙方应配合甲方做好评审过程中的有关事宜,发生的一切专家评审费、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差旅费等完成本次项目服务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费用在20000元(贰万元)以内的,乙方应无条件支付。
(4)安全设施竣工验收需要聘请专家评审的,乙方应配合甲方做好评审过程中的有关事宜,发生的一切专家评审费、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差旅费等完成本次项目服务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费用在20000元(贰万元)以内的,乙方应无条件支付。
1.2 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1.3 合同期:中标方接到本项目的报告编写任务后,30日内完成中盐吉兰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余热蒸汽制 50%烧碱技改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的编写,报告编写完成后经过专家审查,审查结束后45天内按照专家意见完成《安全设立评价报告》的修改并通过专家复审,取得专家复审通过的意见。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2投标人具有安全评价技术服务资质(包含: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资质证书在招标及合同执行阶段处于有效期内;
2.3现场工作人员需具备相应资质和技术服务能力。(提供安全评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复印件以及所在单位缴纳社保的缴纳证明)
2.4投标人提供近3年内(2022年-至今)至少3家已完成的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工作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验收报告等证明材料)。
2.3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及被“信用中国”列入重点关注名单或失信惩戒的(由投标人自行从信用中国网站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下载时间段为比价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止)。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标书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3.2标书发售时间:2025年6月17日-2025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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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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