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滋市人民医院血管内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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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松滋市政府采购备案表:421087-2025-00342
2.项目编号:SZ-ZXF
3.项目名称:松滋市人民医院血管内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 90 万元
6.最高限价: 90 万元
7.采购需求: 松滋市人民医院采购血管内超声诊断仪1台,包括运输、调试、检验、培训以及售后服务等全部相关服务工作,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8.合同履行期限: 30 日历天(从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
9.接受联合体磋商: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1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微企业的联合体、符合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微企业。
3.2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鄂财采发〔2022〕5 号)、《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荆财采发〔2022〕199 号)。
4.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拥有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
(2)供应商必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 供应商为境内生产企业的, 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代理企业的,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还需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
(3)参加此项目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4)投标人应未被“信用中国 ”网站 、“ 中国政府采购网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和分包。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 2025年 6 月19 日0 时 0分至 2025 年 6月25 日24时 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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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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