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开公司鄂西分公司2025年重庆路面专项工程沥青混合料询比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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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高速公路实业开发有限公司已承接重庆公路养护工程(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路面专项工程项目,根据项目进展,现委托对鄂西分公司2025年重庆路面专项工程沥青混合料组织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与询比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重庆高速集团各营运公司所辖高速公路涉及所辖路段路如车辙、裂缝、龟裂、沉降、松散、抗滑不足等路面病害问题的专项工程。
第1合同包管辖路段为:重庆高速云万路、云奉路所辖高速公路;
第2合同包管辖路段为:重庆高速奉溪路、奉巫路所辖高速公路;
第3合同包管辖路段为:重庆高速万开路所辖高速公路;
第4合同包管辖路段为:重庆高速绕城西北段所辖高速公路;
第5合同包管辖路段为:重庆高速绕城北段所辖高速公路。
本项目分别为改性SMA-13沥青混合料、改性AC-13C沥青混合料、超薄罩面沥青混合料、改性AC-20C沥青混合料、AC-20C(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合料材料加工。
2.2 询比采购范围
本次询比采购范围为:本项目沥青混合料采购出场单价为综合含税单价,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已包含为完成约定工作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乙方拌和站生产沥青混合料所需的材料费、人工费、 机械使用费、燃料费、水电费用、临时生活设施费、节假日加班费、夜间生产费、安全措 施费、生产配合比调试费(热筛分费用)、保险费、税金、管理费及利润等相关费用。甲方不提供任何材料,所有材料(含:沥青、玄武石、石灰岩、矿粉及木质素纤维等)、燃油、机械设备、人工等均由乙方提供。共划分为5个合同包。
2.3 供货起始时间:计划工期8个月(2025年6月至2026年2月),根据现场情况以甲方通知为准。质量保证期12个月。
采购人根据成交人履约情况及采购人实际需求情况决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度合同,若没有续签,合同自动终止。
2.4 供货地点:重庆市范围内。
2.5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具有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拟供材料(货物)检测报告,质量指标要求详见附件1,并将随业主及设计单位的要求进行调整。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必须为注册供应商。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申请。否则,相关申请将被否决。
3.4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况(信誉最低要求):
3.4.1 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3.4.2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5)上一年度信用评级被采购人评为D级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6)近三年度被列入采购人“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3.5 申请人如成交,采购人将依据高开公司供应商信用评价相关管理办法对成交人进行考核。
3.5.1 对于合同履行过程中供货能力、材料质量、售后服务等方面履行良好的成交人,将被列为优秀供应商(AA,核心供应商),在采购人及其子(分)公司后续合作任务的承接过程中可获得加分权力增加成交概率,且可以降低履约担保的缴纳比例。
3.5.2 对于合同履行过程中供货能力、材料质量、售后服务等方面履行较差的成交人,将被列为较差供应商(D级),一年内不得在采购人及其子(分)公司范围内承接任何业务。
3.5.3 有如下违约行为的申请人,不得参与本次采购,同时对于有如下违约行为的成交人将被纳入黑名单,三年内不得在采购人及其子(分)公司范围内承接任何业务。
(1)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供应商资格;
(2)提供虚假材料参加采购活动、骗取中标,包括以他人名义投标;
(3)在采购活动中与其他供应商、采购人、评审专家串通,影响采购活动公平竞争;
(4)向采购人有关当事人、评审专家等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被查实的;
(5)供应商或为其服务的供应商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造成网络舆论、农民工聚众讨薪、越级上访、恶意举报、恶意诉讼、阻碍施工现场正常施工等,或以非法手段、渠道获取证据材料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和投诉,给公司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
(6)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签订合同后不履行合同造成项目经理部严重损失的;
(7)擅自变更或者终止合同;
(8)成交供应商违反采购合同(文件)约定,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或者将成交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9)成交供应商违反采购合同(文件)约定,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
(10)交付质量存在严重问题,对公司名誉或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
(11)其他违反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或因其行为严重损害采购人利益的情形。
3.5.4 对于有上述3.5.3项所列违约行为的成交人,采购人有权直接解除合同,并清退出场,同时不免除成交人对已供货部分材料应承担的合同责任,履约担保采购人有权不予退还。
3.6 同一申请人最多可以同时对3个合同包提出申请,分别编制申请文件,但仅允许成交1个合同包。申请人同时在多个合同包取得第一成交候选人资格的,由采购人根据利益最大化原则(各合同包报价合计最低的原则)确定申请人成交的合同包,若申请人拒绝的,其全部申请将被否决。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5年6月17 日至2025年6月 20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采购文件。
5.申请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23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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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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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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