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湖北分公司武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66万千瓦等容量煤电替代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技术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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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武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66万千瓦等容量煤电替代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技术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武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华能武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是由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和武汉市新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合资建设的大型火力发电厂,公司现有6台燃煤发电机组和1个屋顶光伏发电项目,总装机容量为258.855万千瓦。自1993年首台机组投产发电至今,公司先后获得“全国一流火力发电厂”“武汉市工业节能降耗工作先进企业”“全国循环经济先进单位”“全国减排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作为华中和湖北电网的骨干电源点,对改善华中电网电源布局,促进地区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被誉为“江城明珠”。公司一二期1-4号机组将分别于2033年7月、2034年8月、2027年5月及12月服役到期,现拟建设两台大型清洁高效先进的66万千瓦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以替代现役1-4号机组。项目实施后,不仅能进一步提升武汉江北电网的稳定性,同时也能为长江新区和武汉市推动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实现国家“双碳”目标做出更多的贡献。项目初步拟定以一二期固定端区域为建设场地,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条件,减少建设区域的迁改工作,降低工程投资。项目由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和运营,计划2026年6月开工,2028年12月两台机组投产。
2.2服务地点:湖北省武汉市。
2.3采购内容:负责编制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组织专家对报告进行审查,取得政府主管部门(长江水利委员会)批复意见。
2.4服务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14天内完成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并组织审查,30天内取得相关职能部门(长江水利委员会)批复意见。
2.5其他需要说明内容:本项目为预招标,本项目的各项工作开展须经华能集团公司书面批复同意华能阳逻电厂四期项目立项及开展前期工作,并收到招标人通知后方可实施。本项目的各项工作不实施,合同自动终止,相应费用不予支付。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2项流域管理机构技术审查通过的火电厂水资源论证合同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应包含合同首页、承包范围、签订时间、签字盖章等关键页;水资源论证报告应包含首页、审查签字、审查批复意见等关键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6月18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06月25日17时00分止。
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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