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二五年安徽海螺川崎装备制造有限公司袋收尘噪音治理设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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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标人:安徽海螺川崎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三、招标内容、质量指标:
1、外侧板1.2厚镀锌板(锌层>80q/㎡),表面喷塑处理:内侧板0.6厚镀锌板(锌层≥80q/㎡),冲孔(冲孔率>20%),表面喷塑处理。
2、袋收尘噪音治理设备图纸需根据收尘器具体规格预留穿管孔洞以及孔洞的隔声封堵。
3、袋收尘噪音治理设备图纸需根据要求进行二次深化设计,绘制详图(预留孔洞、穿墙隔声封堵等)、节点图、制作图以及施工图等(如甲方有需要,乙方应无偿提供技术支持、指导安装等相关服务),袋收尘噪音治理设备具体规格尺寸需由乙方进行现场复核根据业主要求进行调整,能满足现场的安装等,袋收尘噪音治理设备实际技术要求如与图纸规定的技术要求不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直至满足业主要求为止,情节严重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二次深化设计的袋收尘噪音治理设备图纸需考虑安装时所需的钢结构支架,以方便相关配件安装,本次招标所报价格包含钢结构支架、包边、角码、封洞板、密封条、拉手、铰链、固定件等相关配件。
5、袋收尘噪音治理设备接缝处均需密封处理。
6、袋收尘噪音治理设备要求开启方便以满足日常巡检及配件更换。
7、袋收尘噪音治理设备防腐处理为喷塑,厚度≥60um。
8、袋收尘噪音治理设备隔声要求的隔声量≥30dB(A)。
四、制作数量:
1、 制作数量根据实际订单需求
五、合同周期:
1、2025年7月20日至2026年3月31日
六、交货地点:
1、安徽海螺川崎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厂区内
七、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的条件及需提供材料: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行业3年内无重大质量事故。
2、投标人业绩要求:需具备袋收尘噪音治理设备制作经验,对袋收尘噪音治理设备制作质量有深入理解,需提供近3年内袋收尘噪音治理设备项目的制作相关证明材料(3年内制作的噪音治理设备项目不少于三个),同时提供2022-2024年袋收尘噪音治理设备制作合同复印件、发票、账务往来凭证等相关资料。
3、存在股权关联的投标人原则上不得同时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未被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本部及其所属或管理企业列入封存供应商名单的。
5、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单位需为生产型企业,需提供企业规模、产能、现场生产计划方案、公司相关人员的特种作业证等相关材料。
8、其他条件按照项目实际情况确定。
八、报名地址及时间要求:
1、凡符合以上条件者可在2025年6月23日17:30前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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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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