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港湾智慧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2025年收购项目财务尽调、清产核资、专项审计及过渡期专项审计服务框架询价采购-询价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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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项目名称:惠州港湾智慧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2025年收购项目财务尽调、清产核资、专项审计及过渡期专项审计服务框架公开询价采购
1.2 采购人:惠州港湾智慧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1.3采购方式:公开询价
1.4业务类别:服务类
1.5资金来源:自筹
1.6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7采购模式:框架采购
1.8框架协议有效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1.9框架有效期的管控措施如下:
(1)框架协议期内
a.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标的预估金额120%时,即终止该供应商的框架协议。
b.供应商实际采购量未达到标的预估金额80%被取消成交(分配)资格的,该供应商的剩余份额不再执行
c.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标的预估金额80%被取消成交(分配)资格的,该供应商的剩余份额不再执行。
(2)框架协议期届满时
a.供应商实际采购量在标的预估金额80%-120%之间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
b.供应商实际采购量未达到标的预估金额的80%,延长该供应商的协议有效期限,延长期限不超过一年。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协议的实际采购量达到标的预估金额80%的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延长期满仍未达到标的预估金额80%的,自动终止框架协议。
c.延长期内,供应商被取消成交(分配)资格的,该供应商的剩余份额不再执行。
2.标的(标包)划分情况及采购范围
2.1 标的(标包)划分情况如下:
标的编号 |
标的名称 |
标包编号 |
标包名称 |
采购预计金额 (元,含税6%) |
最高限价 |
服务期限 |
成交人数 |
成交比例 |
采购保证金(万元) |
1 |
惠州港湾智慧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2025年收购项目财务尽调、清产核资、专项审计及过渡期专项审计服务框架公开询价采购 |
GW-F-25-06-02-01-01 |
惠州港湾智慧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2025年收购项目财务尽调、清产核资、专项审计及过渡期专项审计服务框架公开询价采购 |
36841.2 |
100%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
1 |
100% |
不收取 |
说明:本项目1个标的共划分为1个标包。
2.2 采购范围:
(一)财务尽调
1.乙方应按照专业标准和甲方要求,对目标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全面深入调查,包括但不限于审查目标公司近3年的财务报表、会计凭证、税务资料及重大合同等相关文件。各被审计单位以甲方具体委托为准。
2. 调查目标公司的资产负债情况,识别潜在的资产减值风险和债务隐患。对公司资产方面,要核实货币资金,分析应收账款、存货、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状况;负债层面,查明各类借款、应付账款及或有负债情况;所有者权益部分,剖析股本结构等。
3.分析经营成果,涵盖收入、成本费用及利润构成及变动趋势,评估其盈利能力和可持续性。
4.对目标公司的税务合规性进行审查,梳理可能存在的税务风险及税务优惠政策利用情况。
5.开展现金流量分析,判断现金来源与用途合理性。
6.通过财务比率分析等手段评估财务风险,识别潜在风险与财务 造假迹象;依据业务及历史数据,结合市场行业趋势,进行财务预测,并提供投资与否、投资价格及方式等综合性建议。
7.财务尽调外勤审计工作时间不少于7天,乙方指派至少1名注册会计师及2名助理实施该项目。
(二)清产核资
1.对目标公司的各类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等进行全面清查盘点,核实资产的数量、权属、使用状况等信息,并进行价值评估。
2.清查目标公司的债权债务,核实债权债务的真实性、合法性及账龄情况,明确债权回收可能性和债务清偿责任,避免潜在风险。
3.根据清产核资结果,编制清产核资报告,详细说明资产清查情况、价值评估方法及结果、债权债务处理建议等内容。
4.清产核资外勤审计工作时间不少于7天,乙方指派至少1名注册会计师及2名助理实施该项目。
(三)专项审计
1.由采购人指定基准日,对被收购公司基准日财务报表进行全面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2.专项审计外勤审计工作时间不少于7天,乙方指派至少1名注册会计师及2名助理实施该项目。
(四)过渡期专项审计
由采购人指定过渡期,对惠州港湾智慧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收购项目公司过渡期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理,按时完成过渡期现场审计工作,并出具符合规定的过渡期专项审计报告。如修改过渡期导致需要重新审计,审计费用在原收费的基础上增加20% ,并签订补充协议。
3.供应商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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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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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供应商必须按照完成供应商注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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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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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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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供应商未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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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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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供应商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及惠州港湾智慧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范围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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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同报价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同时在参与投标的其他单位任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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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不得存在的情形:报价人被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实施不接受投标处理或市场禁入处理,且未解除处罚的。在处理期限内尚未完成评标的,作否决投标处理,尚未发出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的,作取消中标或成交资格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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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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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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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内容 |
关联标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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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提供证件扫描件】 |
所有标的 |
4.获取开始时间:2025年06月17日17时00分00秒。
获取结束时间:2025年06月20日17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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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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