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潞安集团司马煤业有限公司编制矿井排水系统改造方案询比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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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项目名称:山西潞安集团司马煤业有限公司编制矿井排水系统改造方案。
1.2采购人:山西潞安集团司马煤业有限公司。
1.3(登录后查看)
1.4采购项目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企业自筹,已经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矿井3#煤及下组煤排水系统(含配套地面矿井水处理系统)改造方案。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100%。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
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细则》、《煤矿井下排水泵站及排水管路设计规范》(GB/T50451-2017)、《井工煤矿生产时期排水技术规范》(KA/T3-2023)、《煤炭矿井防治水设计规范》(KA/T3-2023)等要求,编制《矿井3#煤及下组煤排水系统(含配套地面矿井水处理系统)改造可行性研究报告》、《矿井3#煤及下组煤排水系统(含配套地面矿井水处理系统)改造设计方案》、《矿井3#煤及下组煤排水系统(含配套地面矿井水处理系统)改造设计施工图及预算》,通过集团公司审批
2.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成报告编制、评审。
2.3服务地点:山西潞安集团司马煤业有限公司。
2.4服务要求:合格
3.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格要求:服务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和履行合同能力,拥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煤炭行业(矿井)设计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近年(2022年5月1日(含)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矿井水处理设计或矿井排水系统改造设计业绩至少一项(以合同和对应发票为准)。
(3)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具备采矿工程高级技术职称,参加人员具有给排水或环境工程等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参加人员均为本单位在册人员,以社保证明)。
(4)信誉要求:信用记录良好(以信用中国和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5年6月17日17时00分至2025年6月2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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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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