颐中(青岛)实业有限公司2025年部分香精香料原料采购项目(增补四)二次(电子招投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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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颐中(青岛)实业有限公司2025年部分香精香料原料采购项目(增补四)(二次)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来源:自筹。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
2、项目概况
(1)招标人:颐中(青岛)实业有限公司。
(2)招标代理机构:(登录后查看)
(3)项目名称:颐中(青岛)实业有限公司2025年部分香精香料原料采购项目(增补四)(二次)。
(4)项目编号:
(登录后查看)(5)项目性质:本项目为非依法招标项目。(6)项目类型:货物类。
(7)实施时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两年。供货周期:接到招标人订单次日起15日内供货到招标人指定地点;应急供货周期:接到招标人订单次日起10日内送达至招标人指定地点。(投标人可提供更加优惠的供货周期)。
(8)实施地点:青岛市市北区曹县路31号或招标人指定地点。
(9)项目主要内容:颐中(青岛)实业有限公司2025年部分香精香料原料采购,本项目16个包号,本次招标第10包号(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10)最高投标限价(含税、人民币):详见下表;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均按照否决投标处理。
包号 |
原材料名称 |
最高限价-单价(含税:元/kg) |
2025年预计采购数量(kg) |
合同期内预计采购数量(kg) |
2025年预计采购金额(元) |
合同期内预计采购金额(元) |
10 |
雪茄烟叶净油 |
314.50 |
700 |
1400 |
220150.00 |
440300.00 |
合计(元) |
220150.00 |
440300.00 |
主要成分及功能描述:
包号 |
原料名称 |
主要成分 |
功能描述 |
10 |
雪茄烟叶净油 |
雪茄烟叶净油 |
提调烟香韵调,提升陈烟甜韵和舒适口感 |
注:1.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单价和总价的均按照否决投标处理。
2.以上预计数量仅用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测算等参考使用,不作为结算或承诺采购数量的依据,实际数量以招标人实际订单数为准。
3.招标人有可能因生产计划调整减少相应材料的采购量,中标人在采购订单外备货造成的损失自行承担。
4.每个包号合同期内预计采购数量每增加100%-200%(含)结算单价扣减1%结算金额,每增加200%-300%(含)结算单价扣减2%结算金额,每增加300%及以上结算单价扣减3%结算金额。
5.投标样品的提交方式(样品采用暗标评审)
(1)投标人根据上述主要成分、功能描述及招标文件的技术参数制作投标样品。包装投标样品的包装物由投标人自行提供,确保投标样品密封完好。
(2)投标人须同时递交2套投标样品(200g/份/包号),投标样品的容器外包装箱须标明投标人名称、所投包号、原材料名称、规格型号、联系方式,投标样品的容器只标注相应包号及原材料名称,不得带有任何可识别投标人的商标、厂家字号、品牌标识或其他特殊标记,不按要求提交样品的,样品不予接收。样品涉及理化指标和安全性指标的,投标人提交样品同时需提供相关检测证明材料,招标人将根据需要予以检测。未提交样品及提交样品不全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3、招标范围
(1)本项目是否划分包号:是,本项目划分为16个包号,本次招标第10包号。
(2)本项目为国内公开招标。
(3)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项目。
(4)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中标后不得分包与转包。
4、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简称“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结果为准)。
(4)参加本次招标活动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下列处罚的: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骗取中标(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结果为准)。
(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下列处罚的: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列入经营(活动)异常名录信息,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骗取中标(以“信用中国”的查询结果为准)。
(6)投标人(含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近3年至今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成立不足3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
(7)投标人未被列入“烟草行业及所属单位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有效期内)范围(还包括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中的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
(8)投标人未被列入“山东中烟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有效期内)。
注: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所有要求提供“近3年”的资料,应为“自2022年6月1日起至今(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资料。
5、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投标报名)时间及途径:2025年6月18日至2025年6月24日……
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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