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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酒泉玉门300MW压缩空气储能电站示范工程EPC总承包项目三元熔盐及化盐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酒泉市 投标截止时间 *** 登录后查看 资质要求 注册登录 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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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展
1. 招标条件
甘肃酒泉玉门300MW压缩空气储能电站示范工程 EPC总承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受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甘肃省酒泉市玉门市。
(2)建设规模: 300MW级压缩空气储能电站。
(3)建设工期: 18个月 。
本工程倚靠酒泉地区大型风电光伏基地,拟建设一台300MW/1800MWh大型压缩空气储能电站,能够充分发挥大型长时储能的灵活调节作用,降低对大电网的调节支撑需求,提高新能源消纳水平。电站采用高温绝热压缩空气储能发电机组,每日储能时长8h,发电时长6h,年运行天数330天。储气库采用地下人工硐室,硐室容积暂按20.5万m3,每日正常运行时充气量约12005t,储气库内部正常运行压力范围为12.0~18.0MPa。
2.2 本次招标范围见下表:
招标范围一览表
标包号 货物
名称 规格
(主要技术参数) 单位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时间 备注
1 三元熔盐及化盐服务 详见技术规范书 套 1 工程现场
(指定点仓库交货) 暂高温三元熔盐罐预热完成后15天内完成第一批次8000吨三元三元熔盐化盐工作,低温三元熔盐罐预热完成后10天内完成剩余第二批次5000吨三元三元熔盐化盐工作(第二批次三元三元熔盐供货及化盐时间预计在第一批次化盐结束后6个月),在接到第三批化盐通知后,15天内完成第三批8360吨三元三元熔盐化盐工作(第三批次三元三元熔盐供货及化盐时间预计在第二批次化盐结束后6个月),三批次化盐总量共计约21360吨(总量浮动约±2000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3.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货物生产制造企业;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并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应具有本次采购设备的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钾、**钠、亚**钠)。
(4)投标人自身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含危险货物运输5类1项)。如投标人自身不具备上述要求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也可以委托第三方具备资质的单位进行运输,并提供委托第三方运输的合同或协议以及第三方合作单位的有效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含危险货物运输5类1项)。
3.2 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0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至少具有熔盐供货及化盐服务合同业绩各1份(如化盐服务委托第三方,需提供第三方业绩),且单个合同供货量5000吨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3.3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4 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存在国家相关规定不得投标的情形,且投标人不在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及招标人供应商黑名单中;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1)报名:2025 年 06月17日17时00分至2025年06月22日17时00分
购买文件时间:2025年06月17日17时00分至2025年06月25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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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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