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山县精神病医院装修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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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罗山县精神病医院装修工程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登录后查看)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6月30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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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罗财 | |||||||||||||||
2、项目名称:罗山县精神病医院装修工程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900,595.13元 | |||||||||||||||
最高限价:900595.13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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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本次采购共分为1个包,采购内容主要包括:罗山县精神病医院装修工程包含:a.罗山县精神病医院整体改扩建工程的二期康复中心、营养餐厅工程的装修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内包含的全部内容);b.罗山县精神病医院装修工程(厨房设备)(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内容); 5.2计划工期:90日历天; 5.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5.4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专项债资金,已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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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号)第四条之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工程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中小企业的其他主体的政府采购扶持政策本项目不适用。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查询截止时点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基础信息包含股东及出资信息); 3.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磋商,同时不得分包,不得转包,实行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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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5年06月17日 至 2025年06月2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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