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银行福州分行2025年度收单业务营销活动合作机构入围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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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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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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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限 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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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金额 (元) 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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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n(元) 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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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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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银行福州分行2025年度收单业务营销活动合作机构入围采购项目 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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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12月 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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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00.00 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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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0 n |
4.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n4.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n4.1.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有效的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需提供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n供应商的合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n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n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原件、供应商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详见“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代表是法定代表人则无需提供此项)。
n4.1.2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n4.1.3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不含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n4.1.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不含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n4.1.5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报价文件。但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n①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n②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n③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n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当日通过“天眼查”网站(https://www.tianyancha.com)或“企查查”网站(https://www.qcc.com)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企业信息查询结果,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复核。若查询结果表明供应商之间存在上述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相关供应商资格审查均为不合格。
n4.1.6供应商和其现任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以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推算)无行贿行为记录(记录时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发布时间为准)。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当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其有无行贿行为记录,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复核。若供应商或其现任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存在行贿行为记录的,其资格审查为不合格。
n4.1.7供应商和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不得被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供应商不得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代理机构将将在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复核。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招投标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为不合格。
n4.1.8供应商不得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利益关联。
n4.1.9供应商在报价时未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n4.1.10供应商不存在财产被司法机关接管或冻结且导致中选后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形。
n4.2 供应商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n4.2.1、取得中国人民银行《支付业务许可证》或中国支付清算协会颁发的《收单外包服务机构备案回执》,业务类型包括银行卡收单,须提供许可证或备案回执复印件。
n4.3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n※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
n5.供应商报名期限:2025年06月17日08时00分00秒至2025年06月23日18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n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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