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恒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景苑餐厅配电改造工程简易程序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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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浙江东恒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景苑餐厅配电改造工程,采购人为浙江东恒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资金,资金已落实。按采购人系统内部制度规定,已具备公开简易程序采购条件,现发布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本工程投资概算为30.008916万元,项目内容:浙江东恒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景苑餐厅配电改造工程,包括配电房标准化改造、配电柜改造更换、配电房至楼顶空调室外机电源箱电源施工及空调室外机电源箱安装、室外照明灯拆除及安装等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建设地址:浙江东恒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景苑餐厅。工期50日历天;项目编号:SLP-A2025015。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
1. 响应人资格要求
1.1响应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如响应人为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须同时具备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
1.2 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技术负责人及企业分管或主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其中分管或主管安全生产副经理需提供任职文件。
1.3 响应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三类人员”B类证书,在采购截止日时无在建工程。拟派项目负责人及相关施工人员必须为男性。
1.4 响应人拟驻现场的安全专职管理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
1.5响应人在招标人系统任处级以上领导和在招标人本单位任科级以上领导的直系亲属和特定关系人实际控制或担任股东或有关联交易、依托关系的企业不得参加或被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招标人单位在职人员不得参加或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与本项目职责范围相关的部门工作人员的直系亲属和特定关系人不得参加或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以上相关人员也不得作为供应商项目实施管理的委托人,参与签订合同、项目管理、货款结算等活动。投标商如有违反将被取消投标资格并没收保证金,签订合同后发现的将终止合同。
1.6非外资控股或参股的外资企业或中外合资企业。
2. 采购文件的获取
采购文件费用 300元/份,资料费售后不退。3. 响应文件的递交: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6 月24 日9 时30分。
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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