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网点装修瓷砖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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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网点装修瓷砖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的招标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并已落实,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登录后查看)受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委托,对其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网点装修瓷砖采购(招标编号:N_HN250074/01)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及规模: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全省范围内网点装修用瓷砖采购,使用范围:营业网点外墙、营业网点内(大厅墙面、大厅地面)、办公室、卫生间、厨房墙地面。采购需求详见第五章。
2.2 交货期:按订单要求,送货上门至我行全省各分支机构。
2.3 项目投资估算:本次采购周期拟定年限为2年,总预算为费用含税1110万元,不含税982.3万元。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不承诺采购数量和采购总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3.1.1基本资格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国境内办理了工商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或组织,营业执照有效,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2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所投产品《商标注册证》。
(2)具有自己的制作工厂,投标需提供自有工厂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或租赁合同)、工厂营业执照、工厂生产照片等证明材料。
注:工厂营业执照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的,投标人应与工厂有控股关系,提供控股关系的证明材料。
(3)投标人具有一个2022年1月1日以来的与行政、企事业单位的瓷砖销售合同案例,要求案例金额在150万元(含)以上。
注:①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及该合同协议书项下不低于150万元金额的结算发票,发票宜按金额由大到小顺序放置并提供税务官网验真截图(发票和验证截图一一对应放置,请勿分开)。评审关键项内容应清晰可辩,可在正文中进行标记。模糊不清无法确认的不予计分。(合同内容需有签约双方、签约内容、签约时间、盖章页等关键信息)。②考察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署时间为准,合同双方落款的签署时间不一致的,以最后签字一方的签署时间为准;合同协议书没有签署时间的,以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合同生效之日为准;合同协议书没有签署时间或生效时间的,以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起始日为准;如上述日期均不能体现,视为无效。③提供的合同协议书内容应清晰可辨,如内容模糊不清、金额无法确认、签章无法辨认或无签章的,视为无效。④同一合同主体不重复计分(以公章名称为准)。)⑤投标人提供1个及以上业绩合同的,评标委员会仅对排序前2的业绩合同进行认定。同时符合资格要求及评审计分的类似业绩须放在投标文件对应的正确位置,错放的在评审时不予认可。
3.1.3其他要求:
(1)投标人当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或者存在共同的高管人员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3)投标人近3年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此不良记录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有商业欺诈、质量伪劣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情形);
(4)投标人当前未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期内;
(5)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建设银行和招标代理机构;
(6)投标人与建设银行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损害建设银行合法利益和声誉的情形,不存在针对建设银行的重大诚信问题;
(7)投标截止当日处在建设银行总行全国区域或湖南省分行区域禁用、退出、暂停合作处理期内的投标人,或因围标串标、提供虚假材料、财务真实性问题(违规换货、套取费用)等性质恶劣的不良行为被列为建行其他分行区域禁用期内的投标人,或因存在高风险特征被建行其他分行暂停合作1年及以上处理期内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8)投标人须承诺,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不存在下列情形。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情形包括但不限于: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②重大并购或重组,影响正常生产经营;③其他重大风险事项,影响正常采购合作。
(9)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形。如果第三方声称供应商向建设银行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侵犯其知识产权,并已就此对建设银行或供应商提起(或有迹象表明很可能提起)法律诉讼程序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程序(简称侵权诉讼),一方自知悉上述事项起将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建设银行有权采取相应措施,投标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投标人提供《供应商近亲属在建行任职回避承诺函》。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24年6月16日09时00分至2024年6月2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招标文件获取的具体时间以电子化平台通知时间为准。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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