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卢氏至洛南(豫陕省界)高速公路交安工程第二、第四标段标志标牌材料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 三门峡市 | 投标截止时间 | *** 登录后查看 | 资质要求 | 注册或登录 后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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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年卢氏至洛南(豫陕省界)高速公路交安工程第二、第四标段标志标牌材料采购项目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复。招标人为河南交建第三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5年卢氏至洛南(豫陕省界)高速公路交安工程第二、第四标段标志标牌材料采购项目;
2.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到位;
2.3招标范围:2025年卢氏至洛南(豫陕省界)高速公路交安工程第二、第四标段标志标牌材料采购;
2.4交货地点:河南省三门峡市卢氏县卢氏至洛南(豫陕省界)高速公路K75+303-K120+979段指定交货地点。
2.5交货期:自合同签订后,接到招标人通知后7天内供货(具体以招标人发货通知为准)
2.6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行业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详见下表:
序号 |
材料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限价(万元) |
1 |
标志标牌 |
套 |
507 |
450 |
2 |
轮廓带 |
米 |
1200 |
注:(1)以上价格为到场价,包含:原材料、出库价、运费、通行费、装卸费以及各种税费、保险费、检测费(含外委检测费用)等相关的一切费用和其他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
(2)以上数量为估算数量,最终结算数量以实际数量为准,供货详情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经销商,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经销商的,须提供产品制造商对本项目出具的经销授权证明材料;
3.2业绩要求
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累计完成过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业绩金额以提供的符合要求的发票累计金额为准)的标志标牌材料供货业绩,投标人须附供货合同、供货清单(合同或发票内有供货清单的,无需另外提供)、结算发票及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的发票真伪截图。
3.3财务要求
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不良状态。(近三年是指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新成立公司自成立年份算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日)。
3.4产品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立柱、铝板、反光膜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日)出具的符合国家要求认证的检测报告或出厂质量证明书。
3.5信誉要求
(1)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加盖公章承诺函);
(2)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加盖公章承诺函);
(3)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均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查询渠道:“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的查询信息为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信息为准。)
3.6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子项)项下的招标投标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2)同一品牌产品仅接受制造商或其授权的一家代理商投标。若制造商参与投标,则授权代理商参与的投标无效,若代理商参与投标,须附制造商授权书。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06月16日至2025年06月20日……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6月24日09:30(北京时间);
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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