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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石化分公司2025-2027年污染源连续监测系统及数据采集传输系统运行维护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辽阳市 投标截止时间 *** 登录后查看 资质要求 注册登录 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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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展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批准服务,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阳石化分公司,服务资金已由辽阳石化分公司批准,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阳石化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服务内容:对公司污染源连续监测系统及数据采集传输系统进行日常维护、维修、校准、运行工作,其中烟气连续监测系统61套、非甲烷总烃监测系统9套、空气监测站3个(SO2、NOX、PM2.5、PM10、VOCs等)、污水监测站房3个(COD、氨氮、PH、水中油等)、氨逃逸1台;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HJ75-2017 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76-2017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监测办法》、《HJ212-2017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HJ355-2019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 (CODCr、Np-N 等)运行技术规范》、《HJ354-2019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p-N 等)验收技术规范》等国家标准的要求,确保所运行监测设施的正常运转,数据及时、准确、可靠上报。

2.2招标范围:辽阳石化分公司2025-2027年污染源连续监测系统及数据采集传输系统运行维护,其中烟气监测系统61套、非甲烷总烃监测系统9套、空气监测站3个(包含SO2、NOX、PM2.5、PM10、VOCs等)、污水监测站3个(包含COD、氨氮、PH、水中油等)、氨逃逸1台,相关的数据采集传输系统。

2.3项目实施部门:辽阳石化分公司质量健康安全环保部。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二年。

2.5标段(标包)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2个标段,标段1估算金额378万元(含税6%)、标段2估算金额273万元(含税6%),具体划分如下表所示。

标段1

序号

单位

安装位置

主要参数

设备套数

是否上传数据

备注

1

炼油部

3万吨新硫磺回收装置焚烧炉废气排放口

SO2、NOX、颗粒物

1

 

2

炼油部

5万吨硫磺回收装置焚烧炉废气排放口

SO2、NOX、颗粒物

1

 

3

炼油部

550万常减压加热炉废气排放口

SO2、NOX、颗粒物

1

 

4

炼油部

350万常减压加热炉废气排放口

SO2、NOX、颗粒物

1

 

5

炼油部

160万加氢裂化循环氢加热炉F1101废气排放口

SO2、NOX、颗粒物

1

 

6

炼油部

160万加氢裂化循环氢加热炉F1102废气排放口

SO2、NOX、颗粒物

1

 

7

炼油部

160万加氢裂化重沸炉废气排放口

SO2、NOX、颗粒物

1

 

8

炼油部

制氢装置转化炉F2102废气排放口

SO2、NOX、颗粒物

1

 

9

炼油部

制氢装置转化炉F2202废气排放口

SO2、NOX、颗粒物

1

 

10

炼油部

100万加氢裂化分馏塔进料加热炉废气排放口

SO2、NOX、颗粒物

1

 

11

炼油部

200万加氢精制反应进料加热炉废气排放口

SO2、NOX、颗粒物

1

 

12

炼油部

200万加氢精制分馏塔底重沸炉废气排放口

SO2、NOX、颗粒物

1

 

13

油化部

重油催化裂化烟气脱硫脱硝装置烟气脱硫洗涤塔烟囱

SO2、NOX、颗粒物

1

   

14

油化部

连续重整装置排气筒

SO2、NOX、颗粒物、非甲烷总烃

2

烟气监测 非甲烷总烃监测 两套设备

15

油化部

渣油加氢装置加热炉烟气排气筒

SO2、NOX、颗粒物

1

 

16

油化部

催化汽油加氢装置烟气排气筒

SO2、NOX、颗粒物

1

 

17

油化部

催化汽油加氢装置脱硫脱硝

SO2、NOX、颗粒物

2

脱硫入口 脱硝入口 两套设备

18

烯烃部

裂解车间裂解炉F101X烟气排气筒

SO2、NOX、颗粒物

1

 

19

烯烃部

聚丙烯装置RTO焚烧炉废气排放口

SO2、NOX、颗粒物、非甲烷总烃

2

烟气监测 非甲烷总烃监测 两套设备

20

芳烃部

28万PX装置、48万制苯装置和50万连续重整加热炉废气排放口

SO2、NOX、颗粒物

1

 

21

芳烃部

140万连续重整装置加热炉废气排放口

SO2、NOX、颗粒物、非甲烷总烃

2

烟气监测 非甲烷总烃监测 两套设备

22

芳烃部

130万歧化装置加热炉废气排放口

SO2、NOX、颗粒物

1

 

23

芳烃部

52万PX装置加热炉废气排放口A

SO2、NOX、颗粒物

1

 

24

芳烃部

52万PX装置加热炉废气排放口B

SO2、NOX、颗粒物

1

 

25

芳烃部

二甲苯再蒸馏塔重沸炉废气排放口

SO2、NOX、颗粒物

1

 

26

公用工程部

440#污水处理装置除臭设施废气排放口

非甲烷总烃

1

 

27

公用工程部

450#污水处理装置除臭设施废气排放口

非甲烷总烃

1

 

28

公用工程部

94#及320#污水处理装置除臭设施废气排放口

非甲烷总烃

1

 

29

公用工程部

RTO蓄热式氧化废气处理设施排放口

SO2、NOX、颗粒物、非甲烷总烃

2

烟气监测 非甲烷总烃监测 两套设备

30

公用工程部

450#RTO装置排放口

SO2、NOX、颗粒物、非甲烷总烃

2

烟气监测 非甲烷总烃监测 两套设备

31

公用工程部

440#RTO装置排气筒

SO2、NOX、颗粒物、非甲烷总烃

2

烟气监测 非甲烷总烃监测 两套设备

32

尼龙部

281**装置吸收塔废气排放口

NOX

1

 

33

尼龙部

己二腈装置导热油炉排气筒

SO2、NOX、颗粒物

1

 

34

尼龙部

危废焚烧炉排气筒

HCL、SO2、NOx、CO、颗粒物

1

 

35

尼龙部

己二胺装置导热油炉排气筒

SO2、NOX、颗粒物

1

 

标段2

序号

单位

安装位置

主要参数

设备套数

是否上传数据

备注

1

热电部

1#烟气排放口

SO2、NOX、颗粒物

2

出口、入口 两套设备

2

热电部

2#烟气排放口

SO2、NOX、颗粒物

2

出口、入口 两套设备

3

热电部

3#烟气排放口

SO2、NOX、颗粒物

2

出口、入口 两套设备

4

热电部

4#烟气排放口

SO2、NOX、颗粒物

2

出口、入口 两套设备

5

热电部

1#炉脱硝

NOX

4

 

甲侧:出口、入口 乙侧:出口、入口 四套设备

6

热电部

2#炉脱硝

NOX

4

 

甲侧:出口、入口 乙侧:出口、入口 四套设备

7

热电部

4#炉脱硝

NOX

5

 

甲侧:出口、入口 乙侧:出口、入口 四套设备

氨逃逸1台

8

热电部

6#炉脱硝

NOX

4

 

甲侧:出口、入口 乙侧:出口、入口 四套设备

9

热电部

7#炉脱硝

NOX

4

 

甲侧:出口、入口 乙侧:出口、入口 四套设备

10

公用工程部

深度处理总排口

COD、氨氮、PH、水中油等

 

 

11

公用工程部

老总排

COD、氨氮、PH、水中油等

     

12

公用工程部

西排洪沟

COD、氨氮、PH、水中油等

     

13

 

5#热力站环境空气监测站

SO2、NOX、PM2.5、PM10、VOCs等

     

14

 

铁运环境空气监测子站

SO2、NOX、PM2.5、PM10、VOCs等

     

15

 

3#环境空气监测子站

SO2、NOX、PM2.5、PM10、VOCs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3.2 通过自动监控系统服务能力认证,包括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能力认证和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能力认证;通过现场端信息系统运营服务能力认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

3.3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完成过60套及以上系统运维业绩,业绩中至少包括CEMS监测系统、NHMC-CEMS监测系统、空气监测站、污水监测系统中三种(须提供相关合同及对应的结算付款证明复印件,同一公司相同内容运维业绩不可累计)。

3.4投标人具有连续2年及以上的固定污染源连续监测系统运行维护业绩。(须提供相关合同及对应的结算付款证明复印件)。

3.5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以下人员均须提供在相关单位工作截至开标前一个月由社保机构出具并盖章的社保证明及相关证书复印件):

(1)现场运维负责人:每个标段设置1个,具有省级及以上专业机构颁发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人员考试合格证书,证书至少包含气、水、VOCs中2种且在有效期内;具有5年及以上在线监测设施维护工作经验;

(2)项目驻地运维技术人员:标段1为12人,2标段2为10人,具有省级及以上专业机构颁发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人员考试合格证书,上岗证包含气、水、VOCs,且每种上岗证书持有人数不得低于2人且在有效期内;具有2年及以上在线监测设施维护工作经验。

3.6 每个标段具有不少于30人的现场运维专业队伍,且每人均具有省级及以上专业机构颁发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人员考试合格证书(须提供在投标单位工作截至开标前一个月由社保机构出具并盖章的社保证明及相关证书复印件)

3.7 信誉要求: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022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未被列入“三商”黑名单。以上内容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场查询相关网站为准

3.8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未被宣告破产、无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报表附注)的复印件。成立日期晚于2023年1月1日或2024年1月1日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年6月16日13时至2025年6月23日24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按每标段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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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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