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n穗莞深城际轨道交通深圳机场至前海段、前海至皇岗口岸段系统设备安装工程第十一批二次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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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工程名称:穗莞深城际轨道交通深圳机场至前海段、前海至皇岗口岸段系统设备安装工程系统设备安装工程
穗莞深城际深圳机场至前海段线路起于穗莞深城际深圳机场站(既有),出机场站下穿西湾,经碧海高尔夫俱乐部至宝安大道,沿宝安大道地下敷设,途径宝安区航城、西乡、新安街道至前海综合交通枢纽,线路全长15.2km,全线地下敷设,新建西乡、宝安、前海3座地下车站。穗莞深前皇段线路起于穗莞深城际前海站(不含)南端预留工程,途径深圳市前海、南山、福田三区,止至皇岗口岸站。穗莞深城际前皇段正线全长21.158公里,动走线长3.18单线公里,全线地下敷设,设超级总部站、皇岗口岸站2座地下站及中心公园存车场一处本工程在深圳为全地下敷设。本线新设皇岗口岸站、中心公园存车2个有岔站,无配线站超级总部站兼做信号中继站。前海站为接轨站,全部为地下站。四电工程主要施工范围包含电力、变电、接触网、通信、信号、信息等专业工程。
2.3招标内容:本次招标物资含机前段和前皇段两部分,投标人中标后根据招标物资一览表中机前段、前皇段数量与机前段项目、前皇段项目分别签订合同(见附件1招标物资一览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
3.1.2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1.3投标人应提供2022年至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新注册的公司不需提供);
3.1.4投标人和投标物资生产企业应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1.5供应物资属于国家颁发生产许可、行政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行政许可证明;
3.1.6不接受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投标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不接受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供应商。投标人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一年无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的查询结果;投标人不能为失信被执行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
3.1.7同一包件内不允许投标物资生产企业及其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且允许代理商投标的包件同一投标物资只允许授权唯一投标人;
3.2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专项资格要求见附件一:招标物资一览表。
3.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物资,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4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
3.5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为:2025年6月16日至2025年6月20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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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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