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卷烟厂2025年烤季烟叶工商交接、分选辅助性工作任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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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卷烟厂2025年烤季烟叶工商交接、分选辅助性工作任务采购项目已获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进行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楚雄卷烟厂2025年烤季烟叶工商交接、分选辅助性工作任务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256
2.3招标范围:
2.3.1完成楚雄卷烟厂2025年度烤季烟叶工商交接质检辅助性工作任务,预估工作量57万担,具体包含:①工商交接质检辅助工作任务;②近红外检测辅助工作任务;③工商交接助收辅助工作任务;④其它与项目相关的临时性工作。
2.3.2完成楚雄卷烟厂2025年度烤季烟叶分选辅助性工作任务,具体包含(预估工作量):①普选10万担;②片选17万担;③工业分级10万担;④精挑细选0.5万担;⑤光谱分级20万担;⑥其它与项目相关的临时性工作。其它详见第五章服务要求。
2.4项目地点:楚雄卷烟厂招标人指定区域。
2.5服务期限:自2025年8月1日起至2026年7月31日止。
2.6质量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招标人要求及投标人承诺,并通过招标人验收合格。
2.7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2.8项目预估金额(含税):1962.8815万元,结算不超预估金额。
2.9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3.1.2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②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被正式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或中国烟草总公司转发的行业其他工商企业、云南中烟“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禁入期限届满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③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清算(含自行清算、强制清算、破产清算)状态,未处于被法院强制执行情况。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2年至2024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注:①若成立不满3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②若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成立至今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或证明材料及说明。
3.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注:1.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有关投标人的规定,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2.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存在弄虚作假被查证属实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3.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6月13日至2025年6月20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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