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2025年道路安全隐患整治工程竞争性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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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采购项目名称:灵璧县2025年道路安全隐患整治工程
1.2采购编号:JG2
1.3采购人:灵璧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1.4(登录后查看)
1.5采购项目概况:灵璧县娄庄镇、朝阳镇、高楼镇等道路安全隐患整治工程。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施工范围:黄湾镇与娄庄镇交界处的X105泽丁路、朝阳镇境内S408(K4+221和K5+062处)、高楼镇境内S302(K8+022-K8+070处)、滨河大桥桥南西侧道路等处安全隐患整治工程。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2.2采购预算:17.5万元
2.2施工工期:10个日历天
2.3施工地点:灵璧县
2.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3.1.1资质要求: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
(2)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项目负责人: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交安B类)。投标人须承诺:“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提供承诺函。
注:(1)项目负责人必须是供应商本单位人员(提供供应商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项目负责人2024年6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任意连续6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项目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供应商或者供应商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社保缴费证明指的是至少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中任意一项即可。(2)供应商是事业单位或设计负责人社保关系隶属于事业单位的,须由其主管部门或者隶属于事业单位出具证明。
3.1.3业绩要求:/。
3.1.4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不得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上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仅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公布的信息为准),评审现场由评审小组查询为准。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竞争性比选活动的单位,请于2025年6月13日至2025年6月2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下载采购文件。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20日14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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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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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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